史贤龙,上海博纳睿成咨询公司创始人,湖南电视台茶频道特约评论员。
主要著作:《产品炼金术》、《营销中国茶》、《春秋基因》等
方舟子2017年6月份写了一篇《喝茶能防癌还是致癌?》的文章,7月《科学世界》公众号刊载此文,到9月6日突然发酵,9月10日,云南省普洱茶协会发表正式声明,称考虑向方舟子起诉并索赔600万元;9月11日,方舟子在微博上回应:
所有的后发酵茶(黑茶)在加工、储存过程中都容易被黄曲霉素、伏马毒素、呕吐毒素等各种真菌毒素污染,除了云南普洱茶,还有茯砖茶、四川边茶、广西六堡茶、湖北青砖茶、湖南安化黑茶、安徽六安篮茶……欢迎这些茶的协会都来起诉我。(引文均为为方舟子原文,下同)
有人会说,一个起诉都不怕的人,会道歉?你真是太天真啦!
这还真要解释一下:起不起诉,赔偿金额多少,这是“利益关系方”的事。要不要道歉,这才是“利害关系方”的事。
什么叫利害相关者?以普洱茶为例,就是指喝普洱茶、潜在可能要喝普洱茶、普洱茶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是利害关系方,比利益关系方的范围要大得多。
这里所指的对“中国普洱茶”的利害相关者道歉,就是指言论人所说的事情是否真实,从而带给公众、社会的何种影响来看的:如果他说的是真实的,就是科普英雄,是做了件大好事;如果他说的是错误的,就是在误导公众,是做了件坏事。
好事应该表扬、传颂,坏事应该认错、道歉。这才叫“科学精神”。
方舟子应不应该
给中国普洱茶一个道歉呢?
先说方舟子的一个立论前提:普洱茶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这些利益相关方的说辞都不能轻信。
这段话里有几个逻辑和精分(“精神分裂”简称)的错误:
① 普洱茶不是“涉及”,而是“确实就有”巨大的经济利益。
这个经济利益,目前还不算大,以后会更大,就像中国的GDP在20年里由1997年的近8万亿元增长到了2017年的近69万亿元,中国茶、包括普洱茶在内的未来20年,增长的市场价值也将是今天的10倍以上。
如果不是普洱茶”已经有“包括”潜在会有“的巨大的经济利益,方舟子的普洱茶致癌或治癌论,还有人关心吗?如果方舟子写一篇“吃南极企鹅是防癌还是致癌”的文章试试,会有多少人在意?
方舟子抬出所谓涉及经济利益,好像就存有什么“天大的秘密”,有什么道理呢?方舟子把自己摘除在“普洱茶利益相关者”的范畴之外,是不是就不是利益相关者呢?用点哲学式的洞察:方舟子是挑战普洱茶健康这个“利益”的另一个利益的最大且唯一受益者:科普卫士。这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利益相关者吗?
② 利益相关方的说辞都不能轻信。
不能轻信是对的,对谁的话也不能轻信,都要证据、证明、逻辑,经得起推敲,这叫科学精神。可是利益相关方的说辞都不能轻信,方舟子这话说得与方舟子自己的行为也不符合。
9月18日,“方舟子”公众号公布了一张转基因科普2017年品尝会的照片及文章,方舟子显然是“支持转基因利益相关方”一方的,按照方舟子这句话的逻辑推论,是不是方舟子作为转基因利益相关方的说辞(即他说的科普)也“都不能”轻信呢?
没有人会否认,转基因是有巨大经济利益,而且转基因经济利益(包括潜在政治利益)的获益方是高度寡头垄断的。方舟子是否是转基因利益集团的成员不能妄自推测,但以方舟子写文章持续线上宣传、线下组织品尝会、颁发科学奖金,这个情况还说方舟子不是支持转基因的利益相关方,恐怕说不过去吧?
从上面的事实、现象与逻辑,就要请方舟子确认第一个是非问题:要么,还是坚持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说辞都不可轻信,那么请在自己的转基因宣传即所谓的科普活动及文章里也对读者说明白,自己作为转基因利益相关方的话,不能轻信,不要再举着“科学真理代言人”的牌坊;要么,修改一下自己的陈述,承认以下原则:不是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说辞都不可轻信。
基于以上的解析,方舟子在《喝茶能防癌还是致癌?》一文里有关“普洱茶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这些利益相关方的说辞都不能轻信”的陈述,是错误的。以此为理由,否定陈宗懋院士、陈君实院士、包括风波之后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最新普洱茶检测报告数据的合理性,是没有道理的。
从科学逻辑上说,以所谓利益相关方否定对方提供的证据(事实+数据),是一种诡辩行为。这种诡辩伎俩,在政治斗争里并不鲜见,在科学与宗教的斗争历史里也多次出现,但不是科学论证应该采用的方式。
方舟子应该道歉的理由,此其一。
方舟子给出的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
“所有的”这三个字代表所指的是全部,也就包括生产、流通,也包括干仓、湿仓,是全称。需要辨析的是另三个字“都容易”。要注意,“都容易”从字义上与“都会”是有区别的,“都会”是绝对肯定,即一定会;“都容易”却是个概率词,就是说也存在“不容易”感染的可能性。
问题来了:方舟子既然通过采集的证据,得出“所有的”后发酵茶“都含有”黄曲霉素,并进而推论会致癌的论断,为什么这里要用“都容易”来代替“都会”呢?是体现科学陈述的严谨原则,还是悄无声息偷换概念瞒天过海呢?
综合上面分析,可以得出第二个推论:如果方舟子坚持使用“都容易”这样的措辞,那么就不能使用“市场上普洱茶普遍含有黄曲霉素和其他真菌毒素”的表述方式,应该改为“市场上普洱茶(含所有后发酵茶)都普遍容易感染黄曲霉素”。
请注意,“普遍容易”与“普遍含有”是两个概念:“普遍容易”,是要去通过检测验证容易到什么程度(是100%,还是80%,还是50%,或是5%)才好对这个模糊用词“普遍”做出科学的精确界定,也进而为研究这种出现的原因提供科学的导向。如果是“普遍含有”,这就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即确认全部都有致病毒菌,那自然是要警示乃至取缔的。
要确定这个陈述的真伪,不是靠论战,而应该让更多的检测数据说话,包括将黄曲霉素列入后发酵茶的检测项目里,采用三种或最高精度的检测方法,扩大对普洱茶在成品、出厂、流通等环节的检测频次,甚至引入美国、欧盟的检测机构等。
增加这些检测措施虽然比过去繁琐,也会增加成本,但恰恰因为普洱茶(包括后发酵茶)有方舟子所说的“巨大经济利益”,增加这些科学安全保护措施才是必要的,也是可以承担的(如果没有巨大经济利益,这些巨大的成本还真成了科学怪咖才能承受的特异事件了)。
需要方舟子道歉的第二个理由是什么呢?
① 在数据掌握不全的情况下,就做出全称肯定判断,这是武断,不是科学精神,也不符合科学陈述的规范;
② 方舟子在自己的前后陈述里偷换关键词汇,实际是自己的陈述都有逻辑漏洞,这如果不是故意,就是违反了科学陈述的原则与规范。
方舟子是不是应该对明知而故犯、损害科学精神的言论做出道歉呢?
③喝普洱茶究竟是否致癌?
先摘引一段9月15日《科学世界》方舟子发表的《喝咖啡能防癌还是致癌?》一文里的话:
如果不能搞清楚作用机制,就很难仅仅根据调查喝咖啡与癌症的风险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咖啡能防癌,毕竟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根据现在的研究结果,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喝咖啡会增加癌症的风险,喜欢喝咖啡的人可以放心了。
与《喝茶能防癌还是致癌?》一文做对比,可以清楚地发现,两篇文章虽然标题是同一结构,内容指向同一话题,但是方舟子在两篇文章里采用的阐述方式,包括做出结论的方式竟然截然不同。
从上面引文的作为《喝咖啡能防癌还是致癌?》“基本结论”的陈述里,可以看出:即使方舟子列举了国外对咖啡致癌(主要是膀胱癌)的病例、包括咖啡被列入致癌风险2B等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根据证据的有无和强弱把致癌物分成五类:会致癌的归为1类,很可能致癌的归为2A类,可能致癌的归为2B类,不知道会不会致癌的归为3类,不会致癌的归为4类。咖啡当时就被归为2B类,意思是有限的证据表明它可能会是人类致癌物),方舟子经过论证还是得出上述引文的结论:喜欢喝咖啡的人可以放心了。这个结论是不是有点奇怪了?恐怕连咖啡利益相关方也不会公开推翻咖啡致癌2B风险的提示吧?
对中国茶、特别是普洱茶、所有的后发酵茶,目前还没有被归类,或者被归入3类、4类风险等级。再退一步,即使假定普洱茶(含所有后发酵茶)没有做出国际风险评估归类是暂时研究不足,那么呼吁增加对此项问题的研究,是可以理解的。
方舟子《喝茶能防癌还是致癌?》一文显然不是要提醒,而是要做出“裁判”:仅凭他的一篇文章,就把普洱茶归入1类,即致癌最高风险等级。凭什么呢?凭他是个有600万粉丝甚至更多的社会公众人物。
国外科研机构出于谨慎,将咖啡列入致癌2B风险级别,且进行相关问题的持续研究,这是科学精神与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合理做法。
方舟子《喝咖啡能防癌还是致癌?》的文章是写给中国人看的,却不管不顾国外对咖啡的科学研究及健康警示,反而得出可以“放心”喝的结论,这怎么让人有一种“资本家的乏走狗”洗白行为的联想呢?
中国普洱茶还没有任何致癌因果性、乃至相关性的病例,方舟子仍然用“理论上”的推理,就得出“市场上普洱茶普遍含有黄曲霉素和其他真菌毒素”的结论。这到底是科学的严谨,还是任意的胡说呢?
两篇文章的比较,不难看出同一个人在同一个话题上的巨大差异。方舟子究竟是对国人的健康真关心呢,还是不关心呢?
方舟子在《喝茶能防癌还是致癌?》里说:慢性的伤害,例如致癌,就是无形的了,不容易发现。
容易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的咖啡有致癌病例,且被列入2B风险级别,方舟子说可以放心喝咖啡。还没有发现,被列入3类或4类的茶(或者方舟子特指的普洱茶等后发酵茶),却被方舟子得出结论:可见市场上普洱茶普遍含有黄曲霉素和其他真菌毒素,有的含量还非常高。那么在喝茶时这些毒素有没有可能被喝下去对人体造成危害呢?能。
那就来看看方舟子说“能”所举的唯一的喝普洱茶导致黄曲霉素中毒的病例。
该病怎么作为论证普洱茶致癌的证据,已经不是科学逻辑错乱的问题,而是到了不管不顾、胡乱关联的程度。
1
该病例的黄曲霉素中毒是“导致急性肝损伤”,这个病与癌症有何关系?
2
该病例的病人是在送医院前一个月内每天10G普洱茶,而且诊断结果是黄曲霉素中毒,也就是说,最多能确认该病人喝的普洱茶一定是受了黄曲霉素感染的普洱茶,也就是通常说的变质食品。只是该病人可能认为普洱茶的变质不是变质,甚至是有效治疗某种病的好东西(详见文末视频里的解释)。
那么,这个不管何种原因,喝了一个月霉变普洱茶导致肝损伤的病例,与普洱茶普遍致癌,有什么关系呢?
《卖拐》里,赵本山为了“证明”范大厨有病,让范伟大吼、跺脚,结果范伟头晕脚麻,高秀敏奇怪地问:他怎么脚就麻了呢?大忽悠回答:你跺你也麻!
同理,任何人喝一个月每天10G霉变普洱茶,别说是马鞍山60岁老太太,任何人这样喝都可能导致急性肝损伤。
可是,这怎么就能拿来“证明”普洱茶普遍致癌了呢?方舟子这一句斩钉截铁的“能”字,究竟是真能,还是假能呢?
该收个尾了,这就来小结一下给方舟子戴的这顶大“帽子”:方舟子是否欠中国所有的后发酵茶(中国普洱茶)一个道歉?有哪些理由。
方舟子的“中国普洱茶致癌论”的三个反科学硬伤:
① 选择性证据,即以所谓利益相关者说辞不能轻信为由,排斥与自己证据相反的证据,违反证据“确实、完整、全面”的科学原则;
②全称肯定判断,即“市场上普洱茶普遍含有黄曲霉素和其他真菌毒素”,却证据片面,对自己的陈述采取偷换名词的做法,这是武断、违反了科学的证伪原则;
③ 大胆猜想,却不愿意小心求证,引用致癌病例与自己的结论并无关联,违反科学论证“前后一致”的严谨逻辑规范。
至于同样是两篇讨论咖啡与茶的文章,出现明显的态度偏差、采信证据偏差、陈述规范偏差,如果这个也能算“健康科普”,而不是“害人的伪科学”,那也就不是科学真伪的探讨,而是“利益相关者”的狗血了。
是不是起诉方舟子,这是普洱茶利益相关者考虑的事,本文结论是:方舟子有关普洱茶致癌的言论,违反了科学常识与逻辑规范,不符合方舟子捍卫的科学精神,就其言论的社会影响来说,对喝普洱茶的消费者、经营者、生产者等利害相关者,都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舆论伤害。
因此,方舟子欠中国普洱茶一个道歉。
如果未来有一天,有充分的检测数据证明方舟子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此文为证,我届时给方舟子一个真诚的道歉。
时间终将证明:谁应该给一个真诚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