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茶膏也做为贡品悄然出现,所不同的只是以民贡方式出现。
唐代的贡茶分为民贡与官焙两种;所谓民贡是由地方官吏将上等的好茶主动向朝廷进献,属于土贡性质,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庐江郡(今安徽合肥、六安一带)在武德三年(公元620年),向朝廷进贡茶叶,这在唐代尚属首次;而官焙是朝廷直接设立贡茶院,官营督造,专业制作贡茶。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唐朝在湖州长兴与常州宜兴交界的顾渚山建立顾渚贡茶院。
茶膏则是沿着民贡这条线浮上水面的。据吴任臣《十国春秋》记载,早在南唐闽康宗通文二年(公元937年),就有贡品茶膏进献,即“贡建州茶膏,制以异味,胶以金缕,名曰耐重儿,凡八枚”。可见,那时候的茶膏,因为稀有所以很珍贵。
因此,茶膏一亮相,就具备一种显赫的身份,是其它贡茶所不能比拟的。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尊贵,使它在贡茶中处于上品,被纳入史书的记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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