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砂壶是明清以来民间收藏的大项,但收藏紫砂壶一定要多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以防陷入收藏误区。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茶既是日常饮食不可或缺之物,茶壶自然也是必需品。紫砂壶除了是具实用价值的工艺美术品外,同时也是充满文化韵昧的工艺品,若是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壶,那自然是古文物的一环了。因此,紫砂壶从生活实用品到工艺品,再到古文物,其间提升的档次跨距也就特别大,这一特色与其他纯属玩赏的工艺品,诸如竹木牙角雕、文房杂玩等相比,确实大异其趣。
紫砂茶具是生活上的日用器物,档次自然精粗有别。明代后期,宜兴陶业的商品经济已是十分发达,据《重刊荆溪县志》记载,在明嘉靖、万历年间(1522~1619),其产品已是“鬻于四方利最溥,不胫而走天下半”,各地商贩云集,“千里之外,趋之若鹜”,“商贾扬帆而晓夜行”,“商贾贸易廛市,山村宛然都会”。市场一旦扩大,陶业内的分工也就越来越细。在产品方面,清初的宜兴陶业分工大致为三大类:粗货(缸瓮类)、细货(色瓶缸类)及紫砂(壶盆类)。到了清代后期的光绪年间,更进一步分作六大类产品。其中紫砂集中在蜀山、上袁和潜洛一带生产制作。传统上,紫砂制品的精粗大致可分三类:粗货、细货和特种工艺品,分别由技艺不同的专业陶工制作,以供应各方所需。
“粗货”,是指销向老百姓或者茶馆的大路货产品,制作简单,价格低廉,且造型多球简洁大方,多半只钤款识。虽然粗货的价值有限,但若能反映出历史上的工艺特征或特定时空的时间,也同样有收藏研究的价值。例如道光年间(1845年前后)在南洋沉没的迪沙如号,近年经过打捞发现在大量外销瓷器中,另有二三百把较完整的宜兴紫砂壶与更多的紫砂破片出水(估计当年船上约有800件宜兴紫砂壶)。从其数量之多与粗放的做工来看,显然为当时的日用商品壶,但因其历史意义特殊,且年代明确,所以仍具一定的收藏价值。
“细货”,是指工艺水平较讲究,用泥也较精者,作者多为技艺娴熟的个中老手,造型仍以传统形制为主,当年虽是有一定批量的制作出品,但仍具有相当的工艺水平。多半落有作者款识,但未必见载于史册,或是生卒年难考者。这类产品的收藏价值显然高于前述的“粗货”,而且能具体反映出该时期的制作水平、形制标准与泥料特色,加上其赝品数量较历史名人名作要少,也是不错的收藏品。
“特种工艺品”,指知名陶人的作品,所谓“特种工艺品”是今日的说法,对照昔时,即是指“名人名作”。所谓名人,泛指明清、民国紫砂史籍如《阳羡茗壶系》、《阳羡名陶录》、《阳羡砂壶图考》或当代图录上的明清著名陶人;所谓名作,是指形制或泥料、做工的独到特色,例如邵大亨的鱼化龙壶、顾景舟的提璧壶等。相较于前两者,“名人名作”的工艺水平自不在话下,但赝品的困扰相对也大,此外价格亦自不菲。事实上,早在明清时期,当时的名人名作便已有贵重如珩璜”、“珍重比流黄”、“价凝塔啉”的评价。明人熊飞《以陈壶徐壶烹调山芥片歌》说:“景陵铜鼎半百清,荆溪瓦注十干余。”即景陵产的铜铫五十可买到,而荆溪的名壶要值一万多。进入清代盛世,紫砂壶的身价与日俱增,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徐喈凤《宜兴县志》: “供春制茶壶……名公巨卿,高人墨士,恒不惜重价购之。继如时大彬,益加巧价愈腾。”乾隆时期的吴骞《桃溪客语》:“阳羡磁壶,自明季始盛,上者至与金玉等价。”周澍《台阳百咏》:“供春小壶一具,用之数十年,则值金一笏。”同治时期(1862~1874)日本人奥兰田《茗壶图录》:“明制一壶,值抵中人一家产。”“争购竞求,不惜百金、二百金,必获而后已。”由这些史料可知,宜兴所产紫砂壶固然是一种日用茶具,但名家所制却被视为一种高价的工艺品,尤其是年代悠久,价格昂贵,跻身股东之林,如奥兰田所言,其时距明不过三百年,却能“一壶值抵中人一家产”。这样的增值幅度即使是在今天,也是十分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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