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君子于嬉”,虽说业精于勤而荒于嬉,然游戏之事,君子行之有道,而圣人不废。清玩之物,是心灵后花园,也是现实避难所。
有那么一群人,隐志向于识小,托长情于幽闲,为一壶直至人瘦衣宽,乐此不疲。今天,就来数数这些人犯下的种种“罪过”。
聚众罪
爱壶成癖之人,晨昏无阻,寒暑不避,闻风而动,窥影穷追,总能看到他们徜徉在丁山大大小小的紫砂门店,磨破铁鞋也不在乎,只为不错过每一把喜欢的壶,淘尽黄沙始见金,他们享受着其中的乐趣和艰难。
占有罪
你的机会,理论上为所有看上这把壶的人所共有,从喜爱到排他再到急切,这个过程,就是占有欲在作怪,见了好东西就想要,到手之前又怕别人抢。犹如对了眼的男女,一旦遇到,绝不撒手,更不愿让别人染指。拍卖会上激烈的竞拍场面,就是证明。
贪玩罪
无论是独坐品茗,还是胜友小聚,手上没把壶,总是觉得空落落的。只要得一点功夫都会拿出来细细把玩一番,品味它蕴藏的内涵,思考它传承的脉络,其所用心力,虽不敢与观堂先生对甲骨文的研究比肩,但也称得上用情至深了。
忘我罪
《聊斋志异》中《棋鬼》一篇主人公“见弈遂忘其死;及其死也,见弈又忘其生”,废寝忘食如斯地步,何止“为伊消得人憔悴”,简直要以性命相搏,玩壶未闻此说,但不少壶人的志气、雄心和毅力,大有卧薪尝胆、破釜沉舟之势。
炫耀罪
玩壶不能总是自我陶醉,买到了好壶,总是迫不及待的与壶友分享。几位同好聚在一起,欣赏观摩,互相切磋,你给我参谋,我给你把关,探讨把玩紫砂壶艺的心得和体会,收获了友谊,增长了见闻,俗话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敛财罪
收藏和投资是一对“双棒”,有着天然的血脉关系,壶到手后,又无一例外都有卖钱的功能(买瞎了另论)。很多收藏家同时也是精明的投资家,退一步说,如张伯驹那样一点不考虑钱,一心只想保护祖国文物的收藏家并非没有,但这里敢断言:对投资,张先生是不为也,非不懂也。
挥霍罪
玩壶有长达几十年的,不断的收,不断的藏,钱不断的花,宏富者一掷千金,工薪阶层节衣缩食,不可谓不是负担。加上家里的抱怨,日常生活的拮据,随时都能让你快乐并痛苦着。这种挥霍法,常人还真挺难理解。
玩壶七宗罪——是一名壶癖壶痴的基本素养,“罪”与痴、癖大概是同一个调性,代表着不妥协、不麻木,而每每看到、听到这些“戴罪”的故事,总觉得颇为动人,不知怎与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