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陶泛指建水县境内所产的各类陶瓷制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建水陶的工艺特点是有区别的,并非完全一致,而是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民间有“宋代青瓷,元代青花,明代粗陶,清代紫陶”的说法。清朝中后期到建国以前,建水陶主要以粗陶类的建筑陶器(砖、瓦等)、釉陶类的日用陶器(缸、钵、坛、罐、盆、酒杯等陶器为主,如泡菜坛、风水缸等)、紫陶类的日用陶器(烟斗、烟缸、茶具、痰盂、汽锅等)、紫陶类的艺术陶器(花瓶、花钵、文房用品等)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发以后,建水紫陶大量的兴起,其工艺性、实用性、艺术性、地域性、文化性都受到文化产业市场的喜爱,可以说,百年来“建水紫陶”独具地方特色的制作工艺和文化风格,使之当之无愧地享有“中国四大名陶之一”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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