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紫砂业界,有一种情形最为人们指责:一些尚未成名的紫砂艺人,模仿名人名作,做旧造假,署上假冒的名人印款。这类作品中也有些工手上佳、几可乱真的 被称为“高仿品”。这种以牟取暴利为目的“仿”,是不符合紫砂艺人的职业道德的,是损害藏家、壶友等消费者的利益的;如任其泛滥,最终会损害、玷污我们的 紫砂艺术。因此,作为一名普通的紫砂从业人员坚决反对假冒名人名作,全力支持有关部门关于保护紫砂知识产权的规定和做法。
一“仿”有利于“学习”
一个紫砂艺人在初学入门时,无论是师承家传还是自学成才,都是要经过“仿”这一步的。如已故壶艺泰斗顾景舟,在“上世纪30年代,应上海古董商郞玉王书之 聘仿制历代名作,得以接触明清两代传世精品,反复揣摩,研究分析,使其艺术学养和鉴赏能力大有提高。”又如花货大师蒋蓉,“她在不到20岁时赴上海随伯父 蒋燕亭学艺并仿制古陶,因此,大开眼界,增长不少知识,掌握了许多技艺,为以后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见,要想学艺成功,不但要仿而且要仿历史上的经 典名壶和名家的力作。因为作为仿的“样本”,它们的艺术水准愈高,技术含量愈大,仿好了,仿像了,自己的眼界也就愈高,技艺的提高也就更大。
宜兴紫砂壶的仿二“仿”是为了“创新”
如果“规仿名壶”只是为了做得和“名壶”一模一样,即使惟妙惟肖,可以乱真,也只能永远生活在名家名壶的阴影下,自己终难有出息。“仿”不仅是为了入门的 “学习”,最终目的是为了“创新”。前面说到,顾景舟在仿制历代名作时,就“反复揣摩,研究分析,使其艺术学养和鉴赏能力大有提高”,这就为其日后的创新 积淀了厚实的基础;同样蒋蓉大师“仿制古陶”后“大开眼界,增长不少知识,掌握了许多技艺,为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吕尧成谈自 己的体会曾说:“有分析地临摹一遍,胜过十遍百遍;只照葫芦画瓢,很难从临摹过渡到创新。”这就告诉我们:临摹只是学习的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要创新。就我 自己的体会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在“仿”时,要多分析、多研究,吃透名作,为我所用,如能发现不足而加以改进就说明自己的“仿”有所得了。对名家的作品仿得 多了,开拓了眼界,提高了自己的鉴赏水平和制作的功力,就会水到渠成地进入创新的阶段,这一切都是日积月累熟能生巧后功到自然成的。
总之,坚决反对以牟利为目的假冒名人名作的“仿”,而要提倡认真地学习、研究、分析名壶的“仿”,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素养和制作技艺,并最终进行创新,从而为紫砂艺术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