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徒学艺的仿制品
紫砂是手工技艺,艺徒学艺,除打下手外都要临摹师傅的作品,这是艺徒必须经历的。仿制品经过师傅修整过,一般也作为师傅的作品出售(一般为行货,又叫粗货)。所有的手工艺行业都是这样的。
2.艺人为宣传自己而做的仿制品
艺人在小有名气之后也仿制前代名家的传世作品,这是艺人宣传自己技艺水平的一种方式。所以,有不少仿器上署有“大彬仿供春式”、“石楳仿古”、“某某仿造”等等,这在传世紫砂壶中屡屡可以见到。这种标明仿制者的仿制品,不能视为伪品。
3.收藏家请名家仿制的仿制品
按照传世器进行模仿复制,主要发生在清代中期以后,当时有些文人士大夫好古成癖,醉心于搜求历代古文物,也包括紫砂壶。有的收藏家请当时制壶高手,到家中专门仿造明代名家名壶。如清代光绪年检的吴大潋,喜爱收藏,曾邀请当时著名艺壶高手黄玉麟至家中,为其仿制前代名家的紫砂壶。此种仿制虽然也算是作伪。但这类仿品水平很高,有的甚至还超过明代原作,故不宜当作伪品。
4.盖有名家印款的粗货
粗货是紫砂壶中的大路货,是紫砂行内世代相传的公共样式,如刻有“惠孟臣”印章名款的水平壶,钤有“君德”“思亭”等人名款的小水平壶,从清代到现在一直生产,从未间断过。名款的作用只表明这是一把喝功夫茶的小壶。还有由农民制作的大路货“龙蛋茶壶”,底上盖印往往是“时大彬制”正楷长方形木印款等。这些都不能视为伪品,应看成是艺人约定俗成的一种印款标志。
5.家族产品
主要是徒弟的制品而署师傅名,儿子的作品用父亲的名款印章。文献记载,明代李仲芳是著名紫砂壶艺人李茂林之子,又是时大彬的高足,其技艺兼长家传与师承,制品文巧精绝,技艺俱佳,大彬见而赏之,拿来自署款识。所以,时大彬传世紫砂壶中肯定有李仲芳的作品,但无法区别。民国制壶名家程寿珍,其制壶印章均有程盘根保管,程盘根制壶也常用其父的印章,特别是一枚“八十二老人作此茗壶巴拿马和国货物品展览会曾获优奖”的款印,在陈寿珍逝世后的一段时间中,程盘根曾有使用。
此外,还有一些紫砂壶艺人,技艺精绝,名声显赫,其制品为时人所钟爱,订购者众多,或者应酬繁忙,应接不暇,于是让实力好的徒弟或请同时代制壶的艺人,即自己的师兄弟,代为制壶,自己署款,此种代制的紫砂壶,虽然与不同于作伪,但毕竟不是本人所制,也给鉴定带来种种困难。
虽然这些都是仿制品,但其本身泥料做工方面等都是很考究的,制作人制作水平也是很高的,不会出现粗制滥造的情况,这类作品也有别于市场那些欺骗消费者的不良作品。
(责任编辑:茶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