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在战争结束后的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因为一些原因,例如在昭和23年(1948年)经历台风与洪水侵袭,南部铸物铁器工厂全面水浸,生产工作长期停摆。昭和24年(1949年)大火侵袭,南部铸物铁器工厂80%生产机具烧失。才慢慢重视起对一些传统工业的保护与传承,在2003年5月份制定[传统的工艺品产业振兴法]里所需的条件:
1.主要以日常生活中所需使用
2.制作过程的主要部分以手工为主
3.用传统技术所生产(现存并拥有一百年以上的生产历史)
4.使用传统原材料
5.特定的地区及产地(十家生产者或30人以上的从业者)
符合以上5项条件者,以通商产业大臣指定传统的工艺表示,其中为了和一般普及品区别起见,以[传统标章]的证纸来区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