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生意越来越难做,要是征税,成本更高,做下去更难。”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新增“网上交易纳税”内容,引起茶乡众多电商从业人员热议。
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提出,从事网络交易纳税人应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登载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第三十三条则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商交易者登记注册信息。
2004年我县电商正式开启,以不同方式渗透到茶乡各行各业,如今已有上万家企业全面触网。目前,我县有电商从业人员5万多人,年交易额超20亿元,其中不少已取得数十万元至上千万元不等销售业绩。
对于淘宝卖家来说,电商无税收和无店面成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郭定福在淘宝有一家茶叶网店,他介绍说,若买家提出开具发票,一般价格都要上浮5%—10%。这也是网店和实体店的差价,若这差价被压缩,必将削弱网店市场竞争能力,进而其生存,中小网店也将面临一次洗牌。
虽然电商征税具体规则还要进一步制定,但该意见稿已对网上交易税收征管作出原则性规定。这意味着,网上交易征税将步入一个新阶段。
目前我国税法中关于网上交易纳税事项无明文规定,对网上交易基本不征税。县国税局副局长黄华泽认为,事实上,从法律上讲从没有电商免税说法,但它们绝大部分不进行工商登记,也没有做税务登记,相关信息不在税务机关掌握范围,这就形成小网店不交税情况。
针对这个难题,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施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自然人也可能要有纳税人识别号,如果对小网店可按自然人纳税人进行征管,那么对小网店的征税就可能具备条件。此外还规定,网店交易电子凭证可作为记账核算、计算应纳税额依据。
“实际上,无论是网店还是实体店,它们的经营性质是相同的,企业有经营销售活动就应依法纳税。”黄华泽介绍,早在前几年,我县部分茶叶电商已开始纳税,仅2013年就实现国税收入800万元。目前,我县除茶叶、藤铁外,食品、茶机具、服装等行业也不断开拓网上业务。未来,网店征税或将成为今后我县财税新增长点。
不过,业内相关人士分析认为,对电商征税不会“一刀切”,国家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小网店的存在也是有意义的,不应加重其税负。
“不是所有网店都需交税,一些小网店按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纳税标准,月营业额不足3万元,即使将来对电商征税,他们也无需缴纳。”黄华泽表示,根据此前淘宝数据,九成淘宝卖家营业额都不在征税范围内。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