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苏州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今年碧螺春茶叶首场“大联考”,洞庭山碧螺春原产地保护办、市场监管执法大队、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管部门、基层茶业协会等部门共同对地产碧螺春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这也是今年2月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涉及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环节各部门的第一次联合执法。
早上9点半,记者与工作人员走进东山镇山水路上的一家前店后坊式的茶叶经营户店,在柜台前,5位老人正围在一张桌上挑拣青叶,一口炒茶的铁锅支在旁边,这正是当地最典型的一种茶叶销售方式。茶老板老高解释:“店里的这口炒锅主要为了演示,大部分茶叶都在另一个专门的生产车间进行加工。”来到后间,洞庭山碧螺春原产地保护办专家抓起一小把昨天刚炒制好的芽尖放在手心仔细观察,又轻轻用手指揉捻,随后拿出一只玻璃杯,把茶叶泡开后反复观察。“这个茶叶捻不碎,水分含量高了,虽然是好茶,市民买回去后却放不住,3——6个月后就有可能发黄。”
随后,记者随工作人员来到店铺最后面的作坊间,这是一个半敞开式的庭院,炒制好的茶叶就在这里密封、装箱。
不过,工作人员很快注意到,这里也是店家烧饭的地方。食品生产流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老高:“以后有条件的话,最好辟出一块密闭的空间。这样混杂在一起有可能让茶叶串味。”
“为了生意的发展,我一定要申请原产地保护标识。申请好了我还要申请QS(生产许可认证)。”检查中茶农老李表示,这个标识现在“威力”非常大。原本就是地产碧螺春,为何还要专门去申请这枚标识.洞庭山碧螺春原产地保护办专家解释,“洞庭山碧螺春茶是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专用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这个名称,都必须经申请批准注册。在加工产品时要执行国家标准。”因此,明示或使用“洞庭山碧螺春”产品名称但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茶叶就是不合格产品。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来到位于紫金路上一家规模较大的茶叶生产企业,一个细节引起了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注意:“这种包装盒规格是否超标了.”按照相关规定,茶叶在整个包装中所占面积不得低于46%,包装层级不得超过3层。茶老板仔细地将要点一一记录在本子上,工作人员也再次嘱咐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每年茶季来临前应该多和当地茶业协会沟通,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