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74号公告,批准对“昌宁红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此,保山市获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已达5个。
“昌宁红茶”曾长期作为国家出口创汇重点产品,远销亚、欧、美2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酷爱红茶的苏联人誉作中国的“伏特加”,久负盛誉。此次“昌宁红茶”获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不仅大大提高“昌宁红茶”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有效推进昌宁红茶这一特色产业的发展,同时对打造区域品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保山市质监局始终把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作为培育壮大保山特色农产品,打造品牌经济的重要抓手,不断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截止目前,已成功申报获批保山小粒咖啡、昌宁核桃、腾冲红花油茶油、龙陵紫皮石斛、昌宁红茶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保山市农特产品的发展带来了红利,地方特色农产品的收益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