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购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家住苏州的吴先生就是这样一位“赶时髦”的人,但这一次却让他吃了不少亏。买到“三无”产品的他,在联系卖家索赔时却屡屡碰壁,无奈只好诉至虎丘法院维权。近日,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判商家赔偿吴先生3.3万元。
吴先生是一位80后“网购达人”,今年3月,他在某网上购物商城中找到了某旗舰店销售的原装进口的台湾茶叶,见是原装进口,吴先生进店查看了证书及产品详情后,一次性买了49罐,共消费6800元。谁知,等收到这茶叶时,却让吴先生傻了眼:“我打开包装发现茶叶上什么中文标签都没有,也没有卫生证书,像这种进口的东西都应该有一个出入境检疫检验证书的,它里面什么都没有,连生产日期都找不到,我感觉它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我几次找买家协商退货,客服都以茶叶已经开封为由拒绝,也从来不回应任何赔偿的要求,而且态度很差……”看着这数量不小的茶叶,吴先生感觉自己是上当受骗了,找到网上卖家的信息后,他随即将该茶叶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时,吴先生带上了这些“三无”茶叶以及网点开具的发票,要求退回所付款项并支付十倍的赔偿金,共计7.5万元。而被告公司负责人却辩称,茶叶无中文标签才说明它是原装进口的,但当法官问到进货渠道时,该负责人却支支吾吾。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欺骗消费者,但是并不是所有涉及食品的纠纷都可要求“假一赔十”,因此法官也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除去已拆封的两罐茶叶,其余的都以原价退款,该公司也同意支付吴先生补偿款,合计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