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溪县工商局12315接到一份消费者投诉转办单。今年9月,辽宁大连一消费者向我县某茶叶电商购买价值230元的茶叶,品名为“极品祁门红茶”,以其“极品”二字违反新广告法,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特级铁观音、极品祁门红、特等普洱茶……这些印在茶叶包装上的“极限”修饰性词语,以前印在包装上没人会在意,但是今年4月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再使用这些表示极限的词语宣传产品,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将要面临重罚。
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