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来杭州游玩的周先生向商报消费维权投诉——卢正浩茶叶专卖店卖给他“三无产品”。
15包茶叶竟是“三无”产品
周先生来杭州游玩。
前天,他经过定安路20号的卢正浩茶庄,就打算进去买些茶叶。周先生走进店里,在靠近门口的柜台上,看到一批袋包装茶叶,包装正面写着“西湖龙井”的字样。这种100克装的茶叶,每包35元。周先生看看价格不贵,就买了15包,打算自己喝和带回去送朋友。
“卢正浩应该是杭州的品牌,我也没细看。”周先生付了525元后,带着茶叶就回了酒店。“回去后我才发现有问题。”他发现这15包茶叶包装的背面,只有保质期一栏写着“十二个月”,至于茶叶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地址、电话这些信息都没有,“连起码的QS标识都没有。”
看着这样的15包茶叶,周先生不敢带回去喝,他担心茶叶都未经检验,一些指标不合格,喝了会有问题。他向商报消费维权和工商12315热线投诉。
25包、20罐茶叶属于违法销售
周先生所说的是否属实?
周先生所买的茶叶就摆放在最靠近门口的柜台上,记者随手拿起一包看了下,确实如周先生说的那样,这批包装茶叶没有QS标识,生产日期、厂家信息也都没有。
清波工商所执法人员发现店内并未悬挂营业执照,在工商人员要求下,工作人员才找出许可证。这是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杭州市上城区烨波茶行”,并没有卢正浩茶庄的相关信息。店内工作人员解释,老板是卢家外孙女,但是未能提供相关的授权证明。
在随后的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发现25包“三无”茶叶。除此之外,柜台上一层摆放着的20罐罐装“西湖龙井”,罐子上同样没有生产日期等信息。
店内的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茶叶是老板亲戚委托卖的,包装也是他们从市场上买来的。这批茶叶是前一天才装起来的,都还没有卖过。
清波工商所副所长陶雄军当场责令这批茶叶下架,并且抽取样本带回查验。“这种定量包装的茶叶,属于预包装食品。”陶雄军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标注产地、生产日期、厂家信息、安全标识、配料表等信息,否则不允许销售。
商家将被处以罚款
在这家茶叶店内,还存放着很多打着“卢正浩”字样的空罐子。执法人员对这批罐子查看时,发现上面都有规范的标签信息。“说明商家还是知道一些相关要求的,这批盒子就很正规。”陶雄军说,因为这家茶叶店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他们会联系店主,提供销售清单以及卢正浩授权证明,在查明数量后,将对商家进行处罚。对于周先生购买的这批茶叶,他表示也会责令商家进行退赔。
对于这次查处,陶雄军提醒,如果商家散卖后再用罐子、包装给客人装,罐子、包装上没有相应信息不要紧。但是,如果定量进行包装,就属于预包装食品,就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否则就会受到处罚。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