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国家质检总局在贵阳举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授牌仪式,水城县“水城春茶”、“水城小黄姜”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授牌。
水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科技局)等部门于2014年对“水城春茶”、“水城小黄姜”2个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同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以2014年85号公告对水城春茶、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进行了受理。2015年1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贵阳对水城县申报的上述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了评审,2015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以2015年44号公告正式批准对“水城春茶”、“水城小黄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6年4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在贵阳举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授牌仪式,水城县“水城春茶”和“水城小黄姜”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授牌。水城县茶叶公司、水城姜业公司已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并以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10号公告形式批准发布。实现了水城县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的零突破,水城县又增加了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成功申报“水城春茶”和“水城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具有重大意义,不仅有效保护了水城县人民创造性的智慧结晶和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无形资产,使这个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著名土特产品不受侵害,而且提高了产品品牌知名度,增加了产品附加值,更好地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保护了广大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水城县产业的发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水城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与农业等部门的配合,挖掘资源,找准特色,继续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创建工作。同时规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到心中有数,切实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作为推动质量兴县、品牌建设、服务生态水城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