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农业局收到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茶产业委员会来函,称已经将第二届亚太茶茗大奖的获奖名单进行变更,即将原来公布的广西某茶业有限公司获得金奖的“某六堡茶散茶”、获得银奖的“某六堡茶饼茶”,分别变更为“某黑茶散茶”、“某黑茶饼茶”,并在中农促茶委会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此获奖茶样品名称变更说明。至此,一次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维权行动初战告捷。
4月底,第二届亚太茶茗大奖获奖名单率先在“中国国际茶业及茶艺博览会”官方网站及“中农促茶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获奖名单中,广西某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六堡茶散茶”、“某六堡茶饼茶”获得金奖、银奖。
此事很快引起热心网友、茶友的关注。因为相关的广西某茶业有限公司并没有生产基地以及茶园在梧州。而六堡茶已经在2011年3月16日获得国家质检总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六堡茶这个产品名称的所有权属于梧州市人民政府,保护范围在梧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内。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第第78号令)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也即梧州市辖区以外地方所产的茶叶不能称之为六堡茶或含有六堡茶三个字。
也就是说,广西某茶业有限公司在梧州没有生产基地以及茶园,却将其生产的茶叶称为“某六堡茶散茶”、“某六堡茶饼茶”,属于使用易产生误解的名称。其行为会使消费者将其产品误认为是六堡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的。
得知情况后,梧州检验检疫局和市农业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给中农促茶委会秘书处发出《关于对〈第二届亚太茗茶大奖名单揭晓〉意见的函》,要求撤消广西某茶业有限公司及其产品的获奖资格,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由此导致的不良影响及避免以后出现同样的错误。
经过多次沟通,中农促茶委会最终还是同意了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茶样品名称变更说明,较妥善地解决了假冒六堡茶参评获奖的侵权问题。
据悉,六堡茶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历时8年之久,道路十分曲折,过程异常艰辛,因此梧州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保护六堡茶地理标志产品,维护六堡茶的声誉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