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采取拉网式排查茶叶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坚决取缔无“证照”从事茶叶及制品的经营活动。二是检查预包装茶叶经营者许可情况、经营品种、进货渠道、销售渠道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等等。三是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法来源预包装茶叶、经营掺杂使假、过期变质预包装茶叶的行为。四是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新《食品安全法》中涉及食品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导规范商家诚信守法经营,杜绝假冒伪劣、短斤少两现象。
目前,该分局共检查茶叶经营户2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份,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限期改正。
(责任编辑:茶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