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互联网的世界里,文字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的快,一个文章,一段文字,往往通过几秒钟的转载、分享操作就可以呈链式传播,其广度范围甚大。如,上文所引用之文字,系一些网络媒体,整理编辑的年度性新闻事件,这是好事啊!梳理事件缘由,标题性总结事件核心。但是,文字传媒“事实”是根本,不能扭曲和误导事实,比如:文中提到;“太俊林,昌泰茶行早期的创办者……”,这个错误很大啊!一年才十条新闻,这条却让昌泰躺着都中了枪。
事实:昌泰茶行(04年成立昌泰集团,05年挂的牌)由陈世怀先生创立,家族企业,木有家族以外的股东啊!
太俊林,99年还是国企职工,云南省茶叶公司广州办事处的经理,那时候端的是铁饭碗啊!05年成立普洱永年茶业公司。这些都与昌泰茶行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99年那个时候,太先生在经销昌泰茶行的易昌号,怎么就成了昌泰的创立者了?
所以,常识性错误,老茶文摘应当及时勘误改正。
躺枪二;引:“七、吴疆大战石昆牧,撕下了普洱茶大师最后一块遮羞布 。云南吴疆大战台湾石昆牧在双方微博上闹得轰轰烈烈,石先生应该是摊上事儿了!仿品、假茶、大义灭亲、老茶年份大转移、芳村大妈、昌泰茶行等陈年旧事……”
高手过招,点到为止,尽管喷血而战,也应该不要溅到别人,云南吴疆,台湾石昆牧都是个中高手,无需有垫背。“仿品、假茶、大义灭亲、老茶年份大转移、芳村大妈、昌泰茶行”看看吧,关联词的结尾是:“昌泰茶行”这是要拿谁背书呢?
在没有确实证据,仅是口水话,发布者就不加思索的引用,张冠李戴,在一串贬义词的后面,落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企业名,不知道这算不算诽谤。
(责任编辑:茶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