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实施5个基础标准、12个产品标准、5个方法标准
中国是世界第一产茶和消费大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饮茶有益健康被大量科学数据所验证,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饮茶并关注茶叶的质量安全,茶叶标准的变化也主要围绕安全和质量展开,2018年实施有22个茶叶国家标准,包括5个基础标准、12个产品标准和5个方法标准。
新制定5个基础标准
《农产品追溯要求茶叶》(GB/T33915-2017)规定了茶园管理及茶叶生产、茶叶加工、茶叶流通、茶叶销售各环节的追溯要求;
《茶叶化学分类方法》(GB/T35825-2018)首次通过对六大茶类中主要化学成分含量进行检测,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筛选出能代表不同茶类的特征成分因子,利用特征性成分因子结合判别模型对茶样进行分类,判别未知茶样是绿茶、红茶、乌龙茶(青茶)、白茶、黄茶和黑茶其中之一,这是国家标准在从加工工艺或感官审评等传统基础茶叶分类学上的一种创新尝试;
《茉莉花茶加工技术规范》(GB/T34779-2017)、《红茶加工技术规范》(GB/T35810-2018)、《乌龙茶加工技术规范》(GB/T35863-2018)等分别对茉莉花茶、红茶和乌龙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工艺流程、加工工艺要求(初制技术、精制技术)、质量管理、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行规范。
产品标准的变化
2018年实施的茶叶产品标准有12项,新制定4项,修订8项。新制定的产品标准集中在单从、佛手、茯茶和抹茶等,主要从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进行规定。修订的产品标准集中在绿茶、红茶、白茶、黄茶、茉莉花茶和袋泡茶等。
1.全面接受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污染物限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2017),该标准正式取消了茶叶中稀土的限量,规定茶叶中铅的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规定了茶叶中48项农残限量,较2014版主要变化有:增加了20项农残限量指标、修改了1项限量指标值、规定了推荐使用农残限量的检测方法;食品添加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茶叶生产不允许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使用铅铬绿、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等着色剂或其他工业染料等加工茶叶均属违法。
2.理化指标进一步完善
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规定了产品定义、产品的分类以及不同理化指标要求。
3.明确茶叶贮存的要求和保质期
茶叶有很强的吸潮和吸异味等吸附功能,不同的贮存条件将直接关系到茶叶产品的保质期长短,产品标准中对茶叶贮存的要求是应符合《茶叶贮存》(GB/T30375-2013)的规定。
茶叶应及时包装入库,入库的茶叶应有相应的记录(种类、等级、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和标识,入库的茶叶应分类、分区存放,防止相互串味,入库的包装件应牢固、完整、防潮、无破损、无污染、无异味。保质措施对库房要求是应具有封闭性,黑茶和紧压茶的库房还用具有通风功能;包装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塑料袋(塑料编织袋)或相应复合袋,黑茶和紧压茶宜选用透气性较好且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袋泡茶滤袋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要求、滤纸、尼龙包装材料因满足相关要求。
当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和《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茶叶中感官审评、部分理化品质指标等5个标准得到了修订,并于2018年开始实施,确保了茶叶产品品质评价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普通老百姓真正关心的是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家茶叶标准将不断完善,杜绝过度包装或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冒充质量等级、添加色素等污染物现象的发生,确保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让老百姓都能喝上放心茶、喝上好茶。
(责任编辑:茶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