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朝平定云南后,派军戍边,并让中原、江南大批民户到边地屯垦,分为“军屯”、“民屯”、“商屯”三种,随大批外来移民的迁入,带来了中原地区先进的蒸青团茶制法。
明万历年未年,谢肇淛(公元1567~1624年),在《滇略》记载:“滇苦无茗,非其地不产也,土人不得采取制造之方,即成而不知烹瀹之节,犹无茗也。昆明之太华,其雷声初动者,色香不下松萝,但揉不匀细耳。点苍感通寺之产过之,值亦不廉。士庶所用,皆普茶也,蒸而成团,瀹作草气,差胜饮水耳”,这是“普茶”一词最早出现在文字记载中。
从“士庶所用,皆普茶也”这短短八个字中,我们可以得知在明万历年间,“普茶”作为一种商品,已广为流通,被当时云南各阶层所普遍接受,已经是一种畅销商品。
“蒸而成团”四字则指出了当时普洱的加工形式有所改进,已由唐朝时期的“散收,无采制法”演变成了将鲜叶蒸揉后制为团茶形式,但制茶技术有缺陷,被当时中原人士认为是“不得采取制造之方”、“差胜饮水耳”。
其后,方以智于明朝未年撰稿的《物理小识》(公元1664年)载:“普洱茶蒸之成团,西蕃市之。”此处已明确提出“普洱茶”之名,并指出普洱茶在当时已远销“西番”,制法为“蒸之成团”,而此时距清朝设普洱府尚有百年。
参考《普洱建置历史沿革》:“古普洱地方至元朝未独立设府也无“普洱”地名。到明朝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起用“普耳”为名。明朝万历年间(公元1573年—1620年)改称“普洱”;又据明·李元阳撰万历《云南通志》(公元1574年)卷十六“贡象道路”载:“由景东历赭乐甸行一日至镇源府,又行二日始达车里军民宣慰使司之界,行二日车里之普耳,此处产茶。一山耸秀,名为光山。有车里一头目居之。”,而乾隆年间赵学敏所撰《本草纲目拾遗》(公元1765年)一书亦载:云南志·普洱山在车里军民宣慰司北。其上产茶,性温味香,名普洱茶。
至此可知,“普洱茶”得名之初是以地得名,其名随地名更替,当时的普洱茶应是指车里军民宣慰使司(驻今景洪县景洪,辖地较今西双版纳略阔)辖地普洱(今普洱县)所产之茶。且由车里军民宣慰使司派遣一头目加以管理,远销西蕃等地,制法参考了中原传入的较先进的蒸青团茶制法,已有所改进,但技术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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