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18年(公元1661年),清政府同意达赖喇嘛在北胜洲(今永胜)建立茶叶市场。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中央朝廷正式批准颁布了云南茶法,茶法规定买卖云南茶叶需要持“茶引”,每年发“茶引”三千,每引购茶一百斤。云南茶法规定交易茶为圆饼茶,每饼重七两,七个圆饼为一筒,每筒49两征税1分,每张“茶引”可买32筒,上税银三钱二分,永为定制。
清乾隆十三年(1748),清政府在丽江建立茶市,商人后赴普洱茶府买茶贩往“鹤庆州之中旬各番夷地方行销。”
清朝的檀萃在《滇海虞衡志》(1799)中说:“西蕃之用普茶,已自唐时”。藏语古谚中云:“加察热!加霞热!加梭热!”翻译为:“茶是血!茶是肉!茶是生命!”。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原属车里宣慰司管辖猛乌与乌德"准让法管”,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滇南的蒙自、思茅、河口、易武、猛烈,滇西的腾越等先后开关,在法国等帝国主义高压之下,边关打开。
民国2年(1913年),云南省督府在车里设普思沿边行政总局,柯树勋任总局长,把改土归流推行至澜沧江以西,至1913年澜沧江西岸的六个版纳开始实质性的改土归流。
1927年,西双版纳澜沧江以西的六个版纳划分为车里、佛海、南峤三个县,至此改土归流结束,西双版纳政权与内陆统一,汉人可以自幼进入车里、佛海、南峤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