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安史之乱后地方藩镇割据,战乱频仍,沉重的军费支出以及供养政府官僚的支出使得国库日益告急,唐德宗时的户部侍郎赵赞为了筹措国家实施轻重“常平”政策的本钱,主张对竹本茶漆等一类商品均征收10%的税,这一举措开启了中国历史上中央政府征收茶税的漫长历程。天哪!10%的税率,可真不低!
安史之乱
然而这次所设置的茶税并非专税,唐德宗在兴元元年大放天下,并且“悉宜停罢”了“竹木茶漆榷铁”等税。直至唐德宗贞元九年,国家由于受水灾等的影响财政出现问题,铁盐使张滂上奏提出了茶税课征,这是我国历史上真正对茶专门设立单一税种的开端。至此,茶税成为一种固定的税赋。茶税征收的范围、税率等在不同历史背景下有着很大的不同。茶税的变化总的来说是征收范围不断扩大,征收率不断提高。
文成公主
在唐代有过三次较为明显的茶税增收。第一次是在唐穆宗长庆元年,由于元和以前财政支出不断,又恰逢宫廷建造百尺高楼,导致国家财政拮据,盐铁使王播上奏增加茶税,将过去的每千钱征收百文骤然提高到一百五十文,增加了百分之五的税率。
第二次是在唐文宗大和九年,在椎茶制度短暂实施又因民怒戛然而止后,政府为了获取较高的茶利致使茶税又有了一次较为明显的提高。
第三次茶税的提升是在唐武宗即位以后,盐铁转运使崔琪上奏增加江淮茶税,“是时茶商所过州县有重税,或掠夺舟车,露积雨中,诸道笠邸以收税,谓之拓地钱”。通过多次提高税率,唐政府的茶税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至唐宣宗大中十年,全国茶叶税收总计约六十万三千三百九贯,较贞元九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
然而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对于茶税的横征暴敛最终也导致了民间茶叶私贩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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