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辉煌时期,鼎盛一时。国家的统一、交通的发达以及南北文化交流的密切,都为茶叶的生产和传播提供了条件。伴随着饮茶高潮,带动了茶业和茶文化的空前繁荣。唐朝茶文化的兴盛,具体体现在上至帝王将相,文人墨客,诸子百家,下至挑夫贩竹,平民百姓,无不以茶为好。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文人雅士,无论是僧侣道士,还是普通百姓,都曾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饮茶这一生活艺术活动中来,也正是由于有了文人雅士的参与,才使得饮茶能够超越生活必须品的范畴而进入一种高尚的文化境界,从而实现了从单纯满足口腹之欲到精神愉悦的飞跃,从此,茶文化这样一枝深深植根于民族心理之中的艺术奇葩,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绽放得更加鲜艳夺目,散发出无比诱人的芬芳。
唐代中期以后,在我国茶业和茶叶文化发展史上,是一个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时代。史称“茶兴于唐”或“盛于唐”。在唐一代,荼去一划,始有茶字;陆羽作经,才出现茶学;茶始收税,才建立茶政;茶始销边,才开始有边茶的生产和贸易。一句话,直到这时,茶在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中,才真正成为一种显著的生产事业和文化。
唐代宫廷贡茶政策的实施在茶叶消费习俗的文化提升方面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茶叶的采摘时间,采摘程序,以及与由此衍生的各种习俗活动,更深层次提升了茶叶消费的精神内涵,唐代贡茶制度的推行是茶以物化形式转向精神化因素的重要依据。凡是贡茶都以早摘、早加工为贵。初时规定进贡茶叶的时间为冬季。由于茶叶一般产于春季,而且品质比较优良,后来唐政府就把春季定为进贡贡茶的时间。
湖州顾渚紫笋和常州阳羡茶作为贡茶开始于肃宗和代宗。陆羽有诗云:“天子未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发芽”。朝廷为了保证阳羡茶的来源,特派茶史太监赴唐贡山及顾渚茶山设“茶舍”和“贡茶院”,专管贡茶的采制、品鉴和进献。新茶出来后,要赶快到山里采摘,必须在十日之内,快马加鞭,昼夜兼程,于清明节前贡到。因为“清明茶宴”是宫廷清明节举行的最大的宴请活动,参加人员不仅有王公大臣,皇亲贵戚,还有外邦使者等。每年宫廷举办规模盛大的清明茶宴,主要是显示朝廷附近怀远、和谐万邦的政治气度。
茶不但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和嗜好之物,甚至到了无异于米盐的地位。具有经济眼光的商人在城市中开设各种店肆来满足这种市场需求。正是由于茶在唐代社会生活中所独具的大众性,“自邹齐沧棣渐至京邑,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