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措置茶事[Tea affairs managing officer] 宋代职官名。
简称“提举茶事”或“措置茶事”。崇宁元年(1102)岁末,蔡京复榷东南茶,在东南六路设提举措置茶事司,其主官名为“提举措置茶事”,为主持路级茶事的最高行政官长。《宋会要 职官》载,当时提举措置江南、福建、淮南路茶事者,分别为宋安国、胡安修、安亢,三人皆“讲议司”官员。路名入衔,在茶事前加路名。
大观年间,又置都大提举茶事司,总领东南六路茶事,主官称都大提举茶事。政和元年至宣和七年(1111~1125),随着蔡京的宦海沉浮和茶法屡变,主管茶事机构及其职官名称极为混乱,至宣和七年二月,其他各路的茶盐司主官,已正式命名为“提举茶盐公事”,只有福建和陕西路始终未变,其主官分别称为“提举福建茶事”和“提举陕西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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