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家的婚事中,有婚前定亲一俗,男方定亲所送的礼品中,除糕点、白果、莲子、百合等食品外,必有一包茶叶作为女子的受聘之礼。这包茶叶的取意是“从一而终、绝不移志。”据说,茶树的栽植很有规矩,下种出芽长成茶树后,不能移植。若要移植,不能成活。明代郎瑛的《七修类稿》曰:“种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则不复生也,故女子受聘谓之‘吃茶’。”扬州人用茶叶作为聘礼,就意味着双方亲事定下来后就不再变动,因此,扬州人把定亲行聘之礼又叫做“下茶”。
扬州人家遇有喜事,如招待媒人、新婿上门、迎接嫁妆、花轿(如今是花车)进门等,还有吃“三道茶”的礼俗,《邗江三百吟》卷九中云:
扬城喜事,如款待作伐人(即媒人),以及新婿上门,姻亲初会时,入座用三道茶。第一道“高(糕)果”,献而不食。二道,或建莲、或燕窝。三道,或龙井、或霍山。皆食,皆曰茶。
扬州还有吃“点茶”的做法,这是祝寿、拜年时的习俗,《邗江三百吟》卷九中也有记叙:
遇大寿,来祝寿者。客登堂揖过,即有衣冠一价,捧盘中高(糕)果二盅献之,客惟摇手而己。此则用银镶杯,斟热清茶,内放红杏仁、长生果几个,以点染之,名曰“点茶”。年节及长(者)诞(辰),大抵需此。
在以上二例茶俗中,主人向客人敬上糕果,客人都是“惟摇手而己”,“献而不食”,不明其中事理者,会误以为客人不礼貌。其实,这正是扬州人的特殊礼节。糕果即糕点,取其吉利,叫成“高果”,有“高升兴旺”之意。客人不食,是让主人“余下来,留待日后兴旺发达”,是对主人表示善意的祝福和尊重。
扬州人有句方言,叫“小聚聚”。几位朋友相约“小聚聚”,那一定是到某处茶肆去。为什么“小聚聚”一定要去茶肆呢?洪为法先生做过解答。洪为法是扬州人,是创造社的成员,现代作家,他在四十年代的上海《申报》的发表过一组散文,其中一篇的题目就叫“聚聚”。这篇散文写道:
以扬州习俗说,发请帖,延嘉宾,假座酒楼,觥筹交错,藉以联欢话旧等等的并不怎么喜爱,却特别喜爱邀人茶聚,遇到多时未见之亲友,互道寒暄而后,固是互邀茶聚。这在扬州人说是“聚聚”,所谓“聚聚”,即是茶聚之意。“聚聚”的声音,在过去扬州,各色交际的场合中乃至街前巷口,是极易听到的。
汪曾祺先生对“聚聚”的作用写得更具体,他在散文《故人往事》中说:茶馆又是人们交际应酬的场所。摆酒请客,过于隆重。吃早茶则较为简便,所费不多。朋友小聚,店铺与行客洽谈生意,大都是上茶馆。间或也有为了房地纠纷到茶馆来“说事”的,有人居中调停,两下拉拢;有人仗义执言,明辨是非,有点类似江南的“吃讲茶”。读了洪为法和汪曾祺两位前辈扬州人的记叙,便可大体上明白扬州人的“聚聚”是怎么一回事。
汪老在这段文字里还提到了“吃讲茶”,这又引出了扬州茶俗中“吃讲茶”的话题。扬州人家一直有“吃讲茶”的习俗,汪老的家乡是高邮,所以他说的“类似江南”,实际是指扬州。
旧时的扬州人遇到纠纷,往往是矛盾双方先到茶肆,请人主持公道,让别人来“评理”,这就叫“吃讲茶”。主持公道的人又叫“中人”,在茶肆里,“中人”居中而坐,双方各坐两边,开始时双方茶壶的壶嘴相对,表示双方意见不合。若矛盾化解了,则由“中人”把两只茶壶的壶嘴相交,表示和好。若一方仍有异议,还可将自己的茶壶向后拉开,再行“叙理”。最终还是由“中人”评判,把双方茶壶拉到一起,若“中人”判一方理亏,则把一方的壶盖掀开反扣,以作裁定。这次“吃讲茶”的茶资,概由被翻开壶盖的一方付费。当然,对方也可表示善意,也把自己的壶盖也反扣过来,那茶资就由双方“二一添作五”,一人把一半了。
“吃讲茶”,使他人的纠纷及时化解,不使矛盾激化,不发展到要去官府打官司。看似寻常的饮茶礼俗,却也反映出扬州的民风淳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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