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传统是什么?它当是在历史进程中,建构而成的一系列规范,或曰标准体系;同时,它还包括科学给予的认同。传统为人们所接受,并遵循、践行。
茶类中再以品牌为例。还是举红茶类。近些年热卖的正山小种,其品牌应表现的基本特征,一是茶品的地域性,“武夷山内”;二是品质的个别性,“松烟香(可无)、桂圆汤、蜜枣味”。大体须以这两个特点做支撑,才能构筑出且可以称之为正山小种。
所以,不管是茶类,还是茶类中的某一具体品牌,都是具有其本质特征或个性特点的。离开了那些特征或特点,你还能说它是某一类、某个品么?
传统造就和形成了茶叶六大类以及六大类中丰富多样的品牌,这是我们加工,认识和了解茶类、茶叶的依据。这个依据,是建立在被科学理论充分证实,并为实践所广泛应用基础上的。也因此,它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是不容漠视进而推翻的。
假如我们不遵照业已建立起来的关于茶叶的科学体系,假如我们任意制作、随意归类,则无异于生产的恶意、营销的故意,则势必导致假冒伪劣泛滥市场。这不仅将致人们认知的混乱,反过来,也将导致生产、消费的极大无序与混乱。
可悲的是,我们许多的茶叶,惯于打着欺世盗名的“创新”旗号,以此行“假冒伪劣”之实,不断迷惑、欺骗和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茶叶的发展从来不排斥创新。事实是在某种意义上,历史上一些茶类及其产品的诞生,很多都是主动或被动创新的结果。
但是,创新的要素在于更新,在于它同时一般并不是对原有事物全盘否定,通常是在辨证的否定中螺旋上升的。也即是,创新是在原有事物基础上有益的突破或延伸。那么,张冠李戴、以假充真、伪造劣质等类产品,你能说它们是创新么?
既然不是创新,既然是为着一己的私利刻意地假冒伪劣,作为生产者,应不应该被打假?而作为消费者,我们应不应该秉持传统的科学标准,来衡量、甄别它们呢?
不然,我们在消费的,可能正是假冒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