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茶友经常会聊到将于今年6月22日实施的茶叶分类新国标,其中将普洱生茶归于绿茶(晒青)(4.1.2.3晒青绿茶:干燥工艺主要采用日晒的方式制成的产品),仅仅将熟茶定义为普洱(4.6.1.4普洱茶:云南滇西南地区的大叶种茶树鲜叶经杀青、揉捻、日晒、渥堆、干燥等工序而制成的产品),归类于黑茶之属。
老笑话,新谈资。
“生茶是绿茶,熟茶是黑茶,只有熟茶才是普洱”并非是这次国标的原创。同样,本次新国标依旧没有解决其逻辑无法自洽的尴尬局面。
茶叶的分类首先是基于茶叶制作工艺之差异。无论是生茶还是熟茶,其工艺与绿茶和黑茶都有着显著的差异。实际上普洱生茶的工艺因有静置萎凋的存在,导致它与乌龙茶的工艺相似度更高——云南早期有所谓滇红、滇绿、“滇青”的说法,这里的滇青,即是晒青茶。而普洱茶在杀青和干燥这两个关键步骤中有别于绿茶的低温制程,使得普洱茶在后续仓储陈化过程中,其品质呈现为一条上升曲线(以原料、制程、仓储正确为前提)。而不是如绿茶一般,品质会随着仓储时间的增加而下降,无论仓储条件怎样调整,只能是降低茶品品质衰减的速率。能够进行明显区分,以及造成明显不同结果的工艺差别,仍不能使普洱茶工艺独立出来,国标对于“工艺差异度”的把握,颇为令人费解。
仅仅将熟茶定义为普洱,还会造成一个两难的局面。要么篡改历史,要么建立一个无法标准化的“标准”。
将熟茶这个正式诞生于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的工艺品类定义为普洱,则等于将此前的普洱茶历史一笔抹杀。且不论唐宋元明等过于久远无法验证的时代。仅从普洱茶入贡清庭——道光停贡——普洱主供港澳这段时期,就是今人无法忽视也不容篡改的。特别是上述最后阶段的普洱茶“香港历史”,尚有许多茶品和老茶人健在。甚至熟茶工艺的创制本身就建立于港仓茶的基础之上。新标准一出,便形成了“天不生熟茶,万古如长夜”的局面。在历史尚未湮没在时间之前就如此的篡改,起码违背了我国反对“篡改历史”的主流思想。
(有趣的是,在普洱茶销往法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地的外销时代,基本都是以熟普洱茶为主,普洱茶在上述各地展示的,确实是熟茶的面貌。)
或者将新生茶归于绿茶,陈年老生茶划归普洱?这还是会造成标准无法“标准化执行”。众所周知,普洱茶的原料、制程、仓储环境与仓储时间,都会造成茶品不同的转化程度与品质。无论是茶品的仓储时间,或是茶叶中某种物质的氧化(发酵)程度,都是一条连续不间断的平滑曲线。若以仓储时间或氧化程度进行分类,则要解决一个无解的问题——在临界点(转化为普洱的那一秒钟或是达到某个氧化程度的一瞬间)发生了什么,使得茶品能够完成了一次“质变”?我们在日常交流时可以采取一些宽松的概念来增加沟通的效率,但国家标准理应是一个严肃而可精确量化执行的标准。只有渥堆熟茶才是普洱茶,如果不篡改历史,就只能坐视标准的“不标准”了。
(此前的文章曾介绍过普洱茶古树茶的定义中树龄要超过百年,在定义古树茶时之所以没有陷入这种“最后一秒”的逻辑死胡同,是因为在百年前(清末民初),云南当地因战乱、瘟疫等故茶叶生产陷于停顿,茶树的种植栽培自然陷入停顿。从停顿到恢复中间的几十年空档使得古树茶的定义不至于存在两难的模糊边界判断。)
同样有意思的是,在紧压茶部分的标准中,熟茶只有一个“七子饼茶”的型制被列入其中(4.8.1.6七子饼茶:采用晒青毛茶为主要原料,经筛分、渥堆(或不渥堆)、拼配、蒸汽压制定型、干燥等特定工艺制成的产品)。国标关于紧压茶的部分以“晒青毛茶”为原料的型制只有沱茶、七子饼茶和已经少见的紧茶型制,砖茶方面完全没有以晒青毛茶为原料制成的定义,而沱茶的部分又规避了渥堆工序。如此一来,许多知名茶品,如7562、7581、销法沱等等,在新国标中竟落了个无家可归的窘境。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