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清洁化生产是指茶叶生产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要求茶叶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微生物含量等质量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标准,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危害。茶叶清洁化生产应包含茶叶〈鲜叶)原料清洁化(含茶园管理、施肥灌溉、鲜叶采摘等);茶叶加工清洁化(含厂区和车间卫生环境、机械设备、操作规范、质量检测等);茶叶产品清洁化〖含仓库储藏环境条件、包装材料、包装和检测操作规范等)。茶叶生产清洁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从原料到终端产品都按一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生产,产品质量卫生指标达到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全过程。
1茶叶清洁化生产的法律依据和标准
条叶是农产品,属食品范畴。茶叶清洁化生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中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必须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环境、设备或设施、规章制度、工艺流程、贮存、运输等条件和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发布, 推动了茶叶标准化工作,同时引人了风险评估制度。我国还制定了无公害食品茶叶、绿色食品茶叶和有机茶三个不同层次的茶叶质量行业标准,除对农药和重金属进行限量外,还对大肠菌群提出了要求。
2005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糖果制品、茶叶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巿场准人制度。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茶叶的食品属性, 并明确提出了茶叶清洁化法律法规。茶叶生产企业的茶产品要进人市场,就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制度。
2005年国家颁布实施的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质量安全标准,对茶叶中的11种农药和铅、稀土提出限量要求。2008年我国实施了指导性茶叶技术标准GB/Z 21722-2008《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2008年4月,我国开始实施GB/T 20014.12-2008《良好农业规范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简称茶叶GAP,该标准对茶叶生产中茶园种植、管理、肥料使用、灌溉、鲜叶采摘、加工贮藏、运输等全过程都提出了较严格的技术要求,是目前比较全面并重视预防的技术标准,是一个可操作性强易于实施的茶叶清洁化生产标准。
2010年颁布的GB 26130-2010《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中对茶叶中的7种农药残留量提出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茶叶进口国对茶叶中农药的允许残留水平(MRL)标准的制订日趋严格,同时农残检测标准数量也日益增加。如欧盟2008年已制定的茶叶中的MRL标准达到873种之多,日本在2006年也颁布了一个包括876种农药的《一律标准〉,这些为我国茶叶出口企业茶叶清洁化生产提出了更髙的要求
2茶叶清洁化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茶叶质量安全水平正随着清洁化^ 产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绝大部分茶叶终端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广大消费者放心的产品,但对照日本等发达国家对茶叶及其它农产品先进加工技术及管理水平,我国茶叶生产清洁化尚处于较低水平,茶叶原料、加工、产品清洁化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2.1茶叶原料清洁化生产落后,远未达到良好农业规范要求
茶叶清洁化生产首先是原料清洁化,这取决于茶叶种植、茶园栽培管理水平。茶树鲜叶质量出现问题往往是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总灰分等超过国家标准,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茶园的周边环境有污染源,茶园土壤重金属超标;茶园施肥、除虫灌溉不符合相关标准,如水质污染超标,过度施用化学肥料,农家肥料未作无害化处理,茶园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生态失去平衡难以修复,病虫天敌没有足够的栖息环境;有些茶区施药不当,导致农药残留直接超标等。
2.2茶叶加工清洁化水平参差不齐,总体落后于食品加工
随着生产许可审查制度的实施,全国大多数具有一定规模的茶叶生产企业的厂区、车间、仓库等卫生状况有了显着的改善,清洁化水平大幅提高。但是,一些茶叶加工企业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川的问题,如厂房选址不合理,周围环境不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厂房简陋;生产车间空间狭小,照明不符合要求,通风不畅,生产能源以煤炭、木柴为主,生产期间往往烟雾弥漫;设备陈旧老化,腐蚀严重,设备互不配套,工艺设计不合理,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低,清洁化配套设施不齐全;操作人员不可避免地直接接触茶叶,造成茶叶在加工过程中受污染,茶叶品质难以保证。
2.3茶叶产品贮运等环节重包装轻保质,产品清洁化水平有待完善
随着名优茶生产的快速发展,茶叶终端产品的包装形式日益受到企业的重视。同时名优茶的小包装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较突出,过于重视包装的外在形式,较少注重茶叶品质的保鲜和保质,过度包装现象较普遍,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并对产品产生二次污染。目前大宗茶包装尚没有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规范和标准,多以大包装或散茶形式贮存和流通,很容易造成茶叶吸潮变质和二次污染。目前茶叶包装执行的标准是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 茶叶清洁化生产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茶叶生产实际情况,要有效开展茶叶清洁化生产可从三个层面采取行动,即:通过生产许可审查、符合良好农业规范及按食品加丁标准要求生产。
3.1茶叶生产企业要符合生产许可要求
茶叶生产企业通过生产许可审查是企业实施清洁化生产的基本要求,要求企业对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认真检查,这两项技术文件对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场所、必备设备、产品标准、质检人员资质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还特别提出了《边销茶(紧压茶)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些边销茶生产企业可对照检査。
3.2精心实施茶叶良好农业规范,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2008年国家颁布了GB/T 20014.12-2008《良好农业规范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实施茶叶良好农业规范(简称茶叶GAP),就是强化预防优于纠偏原则,要求各关键控制点的操作程序可追溯,建立茶叶产品质量可追溯性体系,保证茶叶终端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
在茶叶原料清洁化生产中要合理利用资源,维护和促进生态平衡。茶区要禁止砍伐原生和次生林,禁止为新建茶园而毁林开垦。生产中要注重保护水源,尽可能避免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品, 防止其对环境,尤其是对土壤、地下水源的污染,注重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节约、保护资源。
在加工清洁化生产中要减少或避免环境因素、非茶类物质对鲜叶原料、加工半成品、成品的危害与污染。重点防止化肥、农药等化学制剂对茶树鲜叶原料的直接污染,防止燃料、润滑剂、清洁剂对茶叶半成品或成品的污染,避免泥土、石子等混入茶叶,造成危害,防止操作人员对茶叶的接触性污染。在茶叶清洁化生产中,要建立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按照GAP标准严格实施,做到茶叶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操作,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清洁化生产中普通员丁。是关键因素,往往容易被企业管理者忽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进行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茶叶清洁化生产中要特别重视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
3.3积极建立和实施GMP1等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
目前全国茶叶清洁化生产水平仍落后于食品加工业,食品加工行业已开始实施良好操作规范。GMP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还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虽然我国茶叶加工企业目前还很少实行GMP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茶叶生产清洁化要求必将愈来愈高,有关部门也正在酝酿起草茶叶GMP届时必将给茶叶生产企业带来新的挑战。
近年来我国茶叶生产企业广泛开展HACCP ISO22000、ISO9000 、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工作,这些工作无疑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茶叶(鲜叶〉原料清洁化、加工清洁化、产品清洁化的进程,值得提倡。
《食品安全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茶叶生产企业应顺应巿场的发展趋势,严格执行现行的闰家标准和规范,积极参照食品行业先进的标准,向发达国家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水平看齐,不断提升自身清洁化生产水平,提高茶叶产品质量,让消费者能够放心享用安全、优质的茶叶产品。
(责任编辑:茶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