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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08 16:05来源: 好茶传媒 作者: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浏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精神,按照《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6〕7号)要求,为促进全省茶产业提质增效、茶农持续增收、茶区脱贫攻坚,以茶产业助力
普洱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云政办发〔2017〕12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精神,按照《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6〕7号)要求,为促进全省茶产业提质增效、茶农持续增收、茶区脱贫攻坚,以茶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发展要求,打造大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茶产业物种资源、生态环境、产业基础、产品特色、民族文化等优势,着力推进基地提升、主体培育、品牌打造、质量保障、科技创新、市场开拓、消费透明、文化引领等重点工作,打造新时代千亿云茶大产业。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发展8大产业的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普洱茶滇红茶、滇绿茶为重点,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茶农增收为目标,大力推进茶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茶产业、茶经济、茶生态、茶旅游和茶文化互融共进、协调发展的现代茶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通过3—5年发展,全省茶业经营主体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品牌带动力大幅提高,现代市场营销体系基本形成,公平、透明、放心且具有公信力的消费环境深入人心。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茶叶生产、加工、贸易、文化和茶旅游重要基地,实现茶企、茶农、消费者多方共赢。到2020年,全省茶叶面积稳定在630万亩左右,茶叶产量达到3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元;茶农来自茶产业人均收入从2900元增加到4000元;打造综合产值5亿元以上重点县、市、区30个,其中,50亿元—100亿元2个、20亿元—50亿元10个。
到2022年,全省茶叶面积稳定在630万亩左右,茶叶产量达到40万吨,茶叶综合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茶农来自茶产业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打造综合产值5亿元以上重点县、市、区35个,其中,100亿元1个、50亿元—100亿元2个、20亿元—50亿元15个。
 
二、夯实茶园建设,做优大基地
按照“高效、优质、生态”的要求,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经营、重点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将全省茶园建设成为国内茶叶重要基地、云南美丽乡村的载体、旅游休闲度假的重要目的地。
(一)加强茶园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基础设施跟着产业走”的思路,以茶叶重点县、市、区为主区域,大力推进茶园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配套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设施;以改土、改形、改路、改机、改种、控药、控肥、节水“五改两控一节”为重点,加大低质低效茶园改造力度,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建设。实施茶园物联网建设,实现茶园管理、茶园生态环境、产品品质等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到2020年,全省高效优质生态茶园面积达到300万亩左右、有机茶园70万亩左右;到2022年,全省高效优质生态茶园面积达到350万亩以上、有机茶园80万亩以上。(省农业厅牵头;省水利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二)大力推进机制模式创新。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茶叶企业积极构建农户管茶园、合作社统基地、初制所初加工、龙头企业精加工和营销的产业格局。鼓励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采用订单生产、股权合作等方式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20年,全省打造万亩连片生态、有机茶叶示范基地25个,基地订单生产比重由45%提高到50%以上;力争到2022年,全省打造万亩连片生态、有机茶叶示范基地30个,基地订单生产比重提高到55%以上。(省农业厅牵头;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三)加快茶叶初制所提升改造。2018年公布《茶叶标准化初制所建设技术规范》,建立茶叶初制所备案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初制所标准化生产管理;2018年出台《茶叶初制所改造提升扶持办法》,加大初制所厂房改建、设备更新、新技术运用的扶持力度,将茶叶初制所加工设备购置纳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每年改建20个标准化示范初制所,辐射带动初制所产能、技术和装备水平全面提升。(省农业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四)着力打造古茶名山基地。2018年启动古茶树保护和利用立法工作,制定我省古茶园、古茶树管理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全省具有代表性的古茶园区域划定、认定工作,对代表性古茶树植株实行挂牌保护。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古茶树保护——我们在行动”活动。突出古树茶产品的个性化、差异化特征,着力打造30个知名古茶树(园)基地,将古茶树(园)打造成为我省高效益、有特色、竞争力强的茶产业名片。(省农业厅牵头;省林业厅、法制办,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三、培育新型经营组织,做强大主体
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组织,切实提高产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
(一)精准施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立全省茶叶龙头企业信息化监测管理平台,制定全省茶叶企业评价分级标准体系,以普洱茶、滇红茶产品为主开展茶叶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云发〔201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农业小巨人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0号),对茶产业龙头企业给予倾斜;鼓励支持茶叶企业采取合资合作、兼并重组、股份制等方式,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实力。以培育茶业大集团、“小巨人”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实施梯度培育、分级负责,省级重点扶持年产值5亿元以上茶业企业10户,州、市、县、区重点扶持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茶业企业30户。(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农业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二)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组织。加大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培育力度,加强农村种植能手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茶叶专业合作社500个,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3000个,每年培训茶农50000人次。(省农业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三)推动精深加工升级。大力发展茶叶深加工及茶饮料、茶保健品、茶日化品等茶叶衍生产品,延伸产业链。推进茶叶精制企业生产技术和设备升级换代,提升精深加工水平。落实茶叶加工园区土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茶企向加工园区集中,重点打造凤庆县、勐海县、思茅区3个茶叶加工园区。到2022年,全省茶叶精深加工比重提高到80%以上,3个茶叶加工园区产值总和达到100亿元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四、紧扣优势特色,打造大品牌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围绕云茶品种、品质、区域特点,着力推进原产地保护和品牌建设,全面提升产品质量、附加值和产业效益。
(一)加强普洱茶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GB/T22111-2008)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普洱茶是指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按其加工工艺及品质特征,普洱茶分为普洱茶生茶、普洱茶熟茶两个种类;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是指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域范围。有关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GB/T22111-2008)国家标准和普洱茶地方标准体系的力度,严格种植、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管理规范,积极组织申报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尤其对知名古茶名山,如班章冰岛景迈山等要加快地理标志产品的登记、认定和保护。加大《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茶园登记证明》推广应用,从田间到车间品种、种植、加工全过程标准化生产的管控,强化加工工艺标准的实施,支持各地、有关企业开展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登记保护。鼓励有关协会和机构,配合政府部门规范普洱茶地理标志及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增强普洱茶原产地保护的公信力。(省质监局、农业厅根据职能分别牵头;省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二)营造品牌建设环境。突出普洱茶、滇红茶、滇绿茶等云茶品牌地方特色、文化特色,加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支持各地、有关企业积极申报云南名牌农产品认定和品牌价值评价。加强品牌维护和保护,构建企业、行业和司法相结合的品牌维护和保护机制。加大茶叶产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力度,到2022年,力争全省“三品一标”茶叶认证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为打造品牌营造良好环境,不断提升云茶品牌溢价水平和知名度。(省质监局牵头;省工商局、农业厅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三)实施云茶大品牌战略。统一打造“云茶大品牌”,积极构建“公共品牌+区域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系列。加强宣传和推介普洱茶、滇红茶公共品牌,支持每个重点产茶州、市打造1—2个区域品牌,全省着力打造10个区域品牌。积极推动普洱茶生产技艺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开展国际可持续认证(GAP、UTZ和RA),围绕大型龙头企业,择优重点培育10个有规模、有前景、基础好、效益好的企业产品品牌,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国际认可度。到2022年,品牌产品占成品茶销售量比例达到70%以上。(省质监局牵头;省商务厅、农业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五、加强质量监管,构建大安全
建立完善茶叶质量生产控制标准、检测检验和监管体系,严格云茶市场准入、流通、仓储各环节管控,实现云茶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采取最严厉措施、实施最严格监管,千方百计提高云茶质量安全的“公信力”。
(一)抓实投入品源头管控。从源头上把好茶园投入品准入关,推行茶园农资投入品的经营销售备案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茶园专用绿色环保农药产品目录,建立可追溯机制。加大对茶园投入品销售、使用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农业投入品经营许可证、违规经营投入品、未建立购销台账的销售网点依法依规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省农业厅牵头;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二)加快标准体系建设。以国家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GB/T22111-2008)国家标准为大纲,开展普洱茶标准体系制(修)订,成立普洱茶标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开展普洱茶地方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制定普洱茶标准实物样。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普洱茶标准体系的编撰、初审、申报工作,并组织所发布标准的实施。(省农业厅负责。实施期限:2018—2020年)开展《云南大叶种茶种植生产技术规范》《普洱茶原料(晒青茶)加工技术规范》《古茶树、古茶园保护及开发利用技术规范》《普洱茶冲泡技术规程》《普洱茶感官审评技术规程》等标准的编撰指导、申报列项、审定和发布工作。(省质监局负责。实施期限:2018-2020年)开展《普洱茶产品加工技术规范》《普洱茶仓储技术规范》《普洱茶产品标准》《普洱茶产品检验检测技术规程》等标准的编撰指导、申报列项、审定和发布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实施期限:2018—2020年)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GB/T22111-2008)国家标准、《有机茶生产技术规范》(DB53/T614-2014)等地方标准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引导和支持制定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大标准宣传和执行落实力度。鼓励企业开展SC、ISO、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省农业厅牵头;省质监局、卫生计生委,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0年)
 
(三)构建质量监管体系。实施“普洱茶质量生命线工程”,严格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加大对茶叶企业生产环境、加工人员、设施设备等执法监管和整治力度,推进初制所配备产品质量检验员、精深加工企业配设检验室和检验员,开展日常检测。加强对茶叶基地建设的质量管控。(省农业厅负责。实施期限:2018—2022年)加强初制所的执法监管和体系建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计生委、工商局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加强精深加工产品及市场流通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农业厅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质量监管体系全覆盖,严格把好茶产品市场准入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计生委、农业厅、工商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四)建设质量安全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各级质量检测中心,积极搭建云茶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平台,严格规范市场,加大普洱茶、滇红茶、滇绿茶等云茶产品质量抽查抽检监管力度,定期发布有关信息,让消费者在云南市场买到的都是质量安全、性价合理的放心云茶。鼓励支持建设云南茶叶评价检测溯源中心,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积极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追溯、消费者可查询的全省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服务体系,提高云茶质量安全“公信力”。(省质监局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0年)
 
(五)加大市场整治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明晰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横向协作,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市场管理的强大合力。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以茶叶生产企业、茶叶销售市场、电商营销为重点整治范围,以普洱茶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编造年份为重点整治内容,对企业生产、市场销售、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严格监管,及时公布检查结果,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缔企业的生产、加工、经营资格或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消费者权益维护渠道。完善茶叶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惩治力度,及时曝光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塑造规则清晰、公开透明、公平合理、诚信经营的有序市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商务厅、质监局、农业厅,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长期)
 
六、增强科技支撑,做好大服务
以增强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为重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实用技术推广应用主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实现技术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一)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教育、科技、农业、企业、社会等资源力量,支持通过人才进企业、科研进企业、文化进校园等措施,建立科研院校和企业人才互补的良好机制。开展“百千万”茶专业人才培养行动,着力培养100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中级职称业务骨干、10000名实用技术人才,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专场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家把握发展方向、应对市场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力。(省农业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共建创新技术平台,鼓励支持科研院校和茶叶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加大茶树新品种选育力度,推动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对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依托国家、省茶产业技术体系及试验站,加大高效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统防统治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全程机械化、发酵储存、新产品研发等茶园管理综合配套技术和深加工技术推广力度。(省农业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涉茶企业等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三)推动科技服务建设。坚持协作攻关、创新联动,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校合作,建立省级普洱茶、滇红茶技术研究中心。充分利用我省农业大数据资源,为云茶产业发展提供业务指导、智力咨询和舆论支持。鼓励支持科研院校与茶叶加工园区、茶叶企业合作建立茶叶研究院,开展茶叶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关键工艺技术、基础性研究等重大项目攻关。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产品研发中心,推动信息资源、仪器设备共享,使企业、园区成为产品创新主体。(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七、顺应消费需求,做强大市场
抢抓全国茶叶市场从“名茶”到“民茶”向理性回归的机遇,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搭建多元营销网络,构筑放心云茶体系,努力提高云茶市场竞争力。
(一)瞄准重点市场。进一步厘清目标市场、细分市场以及消费群体、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市场拓展对策措施,稳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华南地区传统市场,开拓东北、西北、华北地区新兴市场,扩大藏茶边销茶)市场份额,培育华东、华中地区潜力市场,深入拓展欧美、中东、东南亚、南亚等国际市场,努力构建云茶市场新格局。(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厅,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二)完善营销网络。坚持线上线下市场并重,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加快云茶国际交易中心建设步伐,拓展服务功能,扩大贸易量。以一线城市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全国省会城市择优建立10个云茶展示贸易中心,辐射带动二三线城市设置营销中心、分公司,大力发展经销商,开设专营店、代销店、体验店等,项目实施纳入“云品连锁(专卖)”补助范围。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在国际目标市场逐步构建云茶国外展销中心。鼓励支持网商、网店发展,努力构建交易中心、茶城、茶店、网店齐头并进的云茶市场网络体系。(省商务厅牵头;省农业厅,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三)创新营销方式。充分借助南博会、茶博会、农博会及省外展会等重大活动平台,积极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品鉴会和品牌推介活动。持续举办“云茶中国行”活动,扩大云茶知名度。推广“茶产业+互联网+金融+现代物流”的创新运营模式,推动茶产品连锁经营、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交易方式。大力引进培训电商人才,推广O2O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开展电子商务进茶区综合示范,在全省创建10个茶叶“淘宝村”,提高电商覆盖范围。定期发布云茶产品产销供求信息、价格指数,提升市场话语权。(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八、突出文化引领,促进大融合
加强对云茶文化的挖掘、研究和推广,大力推进茶文化和茶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茶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提升产业竞争软实力。
(一)丰富茶文化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举办不同形式、丰富多彩、民族风情浓郁的茶文化活动,支持建设一批具有浓郁茶文化特色的茶博览园、茶博物馆、茶体验店等。以“健康云茶·世界共享”为主题,开展茶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行动。深入挖掘“茶马古道”文化价值,举办普洱茶、滇红茶文明之旅和滇茶进藏等活动。(省文化厅牵头;省农业厅,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二)挖掘茶文化潜力。深度挖掘云茶文化内涵,实现世界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的有机结合。传承普洱茶传统技艺,开展制茶工艺大师评选活动。培养一批宣传云茶文化的学者和专家,作为弘扬云茶文化代言人。收集、整理与云茶有关的历史、传说、传奇故事,采取茶陈列馆建设、茶艺表演、拍摄影视剧、创作文学作品等方式,丰富云茶文化表现形式和内涵。(省文化厅牵头;省农业厅,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三)推动茶旅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茶产业与特色旅游、民族风情文化、绿色餐饮、“大健康”等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茶产业的生态、休闲、文化和非农价值。集聚茶产业、人文历史、休闲度假、观光体验、健康养生、文化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等资源,大力发展集休闲、观光、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新业态,推进茶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拓展茶产业功能。到2022年,打造3个茶产业三产融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5个以茶叶为主题的休闲观光园区、10条茶文化精品旅游线路,建设100个秀美茶园、美丽茶乡村。(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农业厅,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九、强化保障措施,推进大跨越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加快推进茶叶和核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有关州、市、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将茶产业发展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引导行业组建企业联盟,发挥涉茶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以行政、科技、市场、金融、法律等手段形成推动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每年6月、12月底向省加快推进茶叶和核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茶叶产业发展办公室(省农业厅)报送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省农业厅牵头;省加快推进茶叶和核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二)强化政策扶持。重点茶产区各级政府要对茶产业发展给予政策倾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茶产业的投入扶持力度。在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框架下,设立云茶产业发展基金,吸引金融机构并引进国内专业团队,为云茶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挥农业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推进“三权三证”抵押贷款,采用“基金+担保”等金融组合手段,创新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促进金融机构对茶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探索开展茶叶农业保险试点,为茶产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省财政厅负责。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三)大力招商引资。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储备包装一批好项目,积极推进以商招商、茶事活动招商,每年举办一次招商引资洽谈会,主动引入国内外大型企业的资金、人才、市场等要素投入云茶产业,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省招商合作局牵头;省商务厅、农业厅,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四)强化舆论宣传。突出普洱茶、滇红茶两大品牌,制定宣传计划,以车站、机场、宾馆、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为依托,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为平台,采取播放云茶宣传片、印制出版刊物、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全方位加强云茶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提升消费者对云茶品牌的认知度、认可度和信赖度。注重培养云茶宣传人才,建立一支既懂传媒业务又懂茶知识的专业宣传队伍。(省新闻办牵头;省农业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涉茶协会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五)强化跟踪问效。建立云茶产业发展评估报告机制,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向省加快推进茶叶和核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茶叶产业发展办公室(省农业厅)报送一次本地茶叶产业发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形成《云茶产业发展形势分析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为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云茶产业提供基础性、科学性、前瞻性的决策依据。建立云茶产业发展督导机制,由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推动扎实、成效显著的地区,在省级年度茶产业发展资金上给予倾斜;对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省农业厅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2022年)
 
(责任编辑:茶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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