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地必须选择空气清新、水质纯净、土壤未受污染, 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地区。
2.茶地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大气质量标准、 灌溉水质标准和土壤质量标准。
3.生产者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完善的、可操作的转化方案,该方案包括:茶园及其栽培管理前三年的历史情况:制订保护和改善茶园生态环境的技术措施;制定能持续供应茶园肥料、增加土壤肥力的计划和措施;制定和减少防治茶园病虫害的计划和措施。
4.转化的时间安排Time plan of conversion
5.生产者的第一块茶园获得颁证后, 其余的茶园原则上应在三年内全部转化成有机茶园。已转化的茶园不得在有机茶业和常规茶业之间来回反复。
6.弃荒三年以上重新改造的茶园可视为符合本标准的最低要求而不需要转化期,新开垦地茶园也不需要转化期,在有能力持续供应茶园肥料、增加土 力的计划和措施的条件下,可以在申请当年获得认证。
7.如果有可以信服的证明材料证明在近三年内的生产管理技术符合本标准的最低要求,可以申请认证。
8.在转化计划执行期间,有机茶中心将对其情况进行检查,若认为该茶园不能达到本标准最低要求,将要求延长转化期。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