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的标准概念
时间:2018-07-18 11:35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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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标准计量局2003年3月公布的普洱茶定义,以及2002年6月6日中国普洱茶国际学术研究讨论会指出的普洱茶是历史名茶,它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工艺性特点的学术定义,结合2003年《云南省普洱茶地方标准》对普洱茶内质的限制性规定定,云南普洱茶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根据云南省标准计量局2003年3月公布的“
普洱茶”定义,以及2002年6月6日“中国
普洱茶国际学术研究讨论会”指出的“
普洱茶是
历史名
茶,它具有强烈的地域性、
工艺性特点”的学术定义,结合2003年《云南省
普洱茶地方标准》对
普洱茶内质的限制性规定定,
云南普洱茶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
普洱茶的产地只能是云南境内的一定区域。排斥了云南省以外的其它省份生产的所谓的“普洱茶“。这一规定,保护了普洱茶的原产地,使普洱茶成为地方性特产。结合普洱茶生产历史和云南
茶区分布看,普洱茶权威定义里所指的”一定区域“,应该是云南省的版纳、
思茅、
临沧、保山等大叶种
茶树分布地区,即澜沧江中游一线。
(2)
制作普洱茶的茶树品种只能是
云南大叶种。排斥了云南大叶以外的其它品种(包含生长在云南的中、小叶茶树品种)。就是说:采用中、小叶种茶青
原料加工的类似产品(即使产地在云南),亦不属于“普洱茶“的范畴。
(4)必须经过一定和度上的
发酵。换名话说,未经“陈化”、“熟化”(云南本地称“发汗”)或“以酵”处理的新鲜
晒青毛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普洱茶。
(5)
茶汤的不浸出物含量必须达到或超过38%。“水浸出物”是
茶叶浸泡后,溶解在茶水里的各种物质的总称,其含量高低,是区分制普洱茶的原料是否属于云南大叶种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保护普洱茶技法产地的限性规定。真正采用云南大叶种树鲜叶加工出来的普洱茶,不论“
生茶”或“
熟茶”,茶汤的水浸出物含量大多能达到或超过38%;而采用中、小叶种茶树加工或混杂有中、小叶种
茶叶的假冒普洱茶,水浸出物含量就很难达到38%,这在“普洱茶”上尤为明显。
(责任编辑: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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