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生产“普洱方茶”。
1966年将“宝焰”牌改为“团结”牌,“心脏型”改为“砖片型”。
1981年9月14日评为“国家质量银质奖”,1981—88年GBn144—88;
1985—1995年9月使用Q49—85。1985年12月第二次评为“国家质量银质奖”。
1987年始用GB7718—87;1988年始用GB9679—88代替1981年的GBn144—88。
1988年9月为解决中档原料多的状况,开始试制“丙级沱茶”。
1992年3月10日“松鹤”牌沱茶注册商标正式启用,同时启用“南诏”牌注册商标。
1994年厂址由83号改为141号。这时期甲级沱茶上多没有“甲”字。
1994年修订GB7718—94《食品卫生标准》代替GB7718—87《食品卫生标准》。“苍山雪绿”执行滇Q/A61—87《大理州企业标准—苍山雪绿》。其它茶类执行Q49—85《云南省企业标准—茶叶》。
1996年9月茶厂决定将注册厂徽图形用为产品标识压制在“甲级”沱茶上,以取代原来压制在“甲级”沱茶上的“甲”字(屈尾甲)。
2000年3月起陆续在松鹤牌沱茶、宝焰牌紧茶(含饼、方茶)、南诏牌春尖茶、包装盒、包装袋、(饼、方茶为包装纸)上启用“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可”字样,取消“CCIP”商检标志图案和“云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监制”字样。
2003年5月将“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可”字样改为“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定期检验”字样。
沱茶包装袋反面—原“净含量:100克×5圆”改为“净含量(100±4)克×5个”;绿色食品标志图案改为新标准图案。
(责任编辑: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