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茶叶检验介绍如下:
指1949年10月以后的荼叶检验。检验手段除感官审评外.还不断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方法,在检验精度、检验范围及检验效率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1950年3月,中央贸易部在北京召开首届全国商品检政会议,制订了“茶叶出口检验暂行标准”和“茶叶属地检验暂行方法”,恢复和增设了茶叶检验机构。1952年,禁绝了茶叶着色。1953年,全国茶检人员在上海进行业务集训,统一评检尺度和操作规程。1958年,各省属地检验先后移交各自的茶叶公司办理,出口茶的原始检验也一度移交各口岸茶叶公司执行,商检局负责监督检查。1980年,各口岸商品检验局先后收回茶叶原始检验工作,自行办理出口检验。1985年时,已有上海、广东、福建、湖南、湖北、四川、浙江、安徽、江苏、云南、广西、贵州、江西等地的商检局办理茶叶出口检验。 60年代初,有关部门制订茶叶含铅量的检验措施;1981年制订农药残留量的检验措施,同时规定出口茶中不得夹有非茶杂物。此外,自1950年起,有关部门制订了大量的实物标准、方法标准及其他技术性法规,以保证茶叶检验有统一的准则和根据。1989年和1991年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在浙江省杭州市分别成立了“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加强荼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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