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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故事:易武同庆号的合伙与分伙
易武茶山的名气除它是古“六大茶山”之一,代表并留存着滇茶一段重要的历史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在香港、马来西亚还存世有极少老茶号的茶品,如“同庆号”、“宋聘号”、“同兴号”等。这些存世老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部分民国普洱茶的状况,它们是普洱茶的实物历史,有着特定的历史意义。
 
“同庆号”是民国易武的一个重要茶号,也是各类文章讲故事较多的一个易武茶号,但真正对它进行深入研究,探究其真实历史的,迄今为止还数詹英佩和杨凯先生。他们在采访相关当事人,查阅文档,厘清历史疑问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这使我们对易武“同庆号”的认知上前进了一大步。但同时也由于可信史料的匮乏,对“同庆号”的研究依然有很大的不完整,一些问题也还待进一步校正。
 
笔者在研究民国时期“六大茶山”的过程中陆续发现了“同庆号”的一些史料,这些史料虽还不足完整勾勒出一个历史悠久茶号的全貌,但也可管中窥豹,为“同庆号”的残缺历史再添上几分骨架。
 
笔者将以九篇文章来叙述它的相关历史。本文是关于“同庆号”历史的第三篇文章。
 
一、刘向阳与杨吉三
 
在过往文章中有个别作者曾提到过易武“同庆号”刘向阳与石屏杨吉三合伙经营“同庆号”,后又分家,但语焉不详,究竟情况是否真实,未见有任何史料引证。笔者在整理民国滇茶历史文档中发现了刘杨两家合伙及分家的史料,这将有助解开“同庆号”及刘、杨两家的一些谜团。
 
“同庆号”在易武的历史很早,2005年高发倡先生收集的《恒盛号茶庄手记账》中有“同庆号”的这样一条记载,这是“同庆号”一个借条的,借条原文如下:
 
“光绪十四年仲春己酉,暂借倚邦恒盛茶号银七十两,下月内还清。易武同庆号刘顺成亲借。”
 
以此界定,不迟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刘顺成已经在经营“易武同庆号”。
 
据刘顺成《墓志铭》载,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刘顺成在易武去思茅的路途染疾而亡,终年53岁。那么刘顺成的儿子刘向阳接手易武“同庆号”应该是1895年。
 
刘家是石屏宝秀人。虽然去易武经营茶叶很早,时间很长,但根毕竟在石屏。赚了钱大部分还是要在石屏购田置房,修建宗祠。这才能光宗耀祖,显赫乡里。刘向阳及后代的活动在石屏留下了不少踪迹。
 
杨吉三,生于1868年(清同治七年),亡故时间不详。
 
杨吉三在石屏是有头脸的人物,民国早期当过石屏南关保董。
 
民国十三年(1924年)七月十四日,石屏县商会第五届会议召开,杨吉三当选为商会会长。可见这时他在石屏具有了一定影响力(石屏商会在1936年前共召开八届,1936年后将此八届统称为第一届的八次)。
 
在商会的职员履历表册上我们见到了杨吉三的履历,此时他五十六岁(其年龄在不同年份表中都有出入。均保持原始记录),所从事行业为棉、茶,所用行号为“光裕泰”,住南关铺。
 
“光裕泰”是杨吉三自己经营的茶号,所以“同庆号”当初有“总发行云南石屏光裕泰、制造厂易武同庆号主人谨识”的商标流传。
 
民国期间,石屏商会大约召开过十五次,主营茶叶的商号有两人当过会长。一是“乾利贞”商号的袁嘉壁,另外一个就是“同庆号”的杨吉三。袁嘉壁是在民国二年(1913年)担任石屏商会会长的,他当时代表的是“乾利贞”商号。十多年后(1924年),杨吉三以他的“光裕泰”——“同庆号”的总发行又走上了商会会长位置,这时的“同庆号”应该进入了鼎盛时期。后来,“同庆号”影响日益扩大,1940年4月22日,石屏县商会改选第三届执监委员,杨吉三不再以“光裕泰”的面貌出现,而是打出了“杨同庆”牌号,刘向阳则成为“刘同庆”。尽管这时两家已经分伙。
 
杨同庆与刘同庆
 
在刘、杨两家合伙期间,经营得到快速发展,大量金钱源源滚入刘、杨两家。刘向阳陆续在石屏购田置业。
 
二、刘向阳缴纳积谷
 
民国时期,云南为赈灾救荒,后更为抗战需要,在各县实行建仓积谷。各县均有积谷数额,按田亩摊派,殷实大户自然缴纳多些。
 
1935年初,刘向阳所居住的石屏县南镇,积谷一事由镇长召集民众开会,告知此项积谷按照之前派员调查,本镇人民存谷数摊派按每收一石抽二斗。但各户应摊派具体数额未定。3月,刘向阳接到镇丁送来的通知,内容是经民众公议刘家应捐积谷陆石。这是按刘向阳的田地收租三十三石伍斗基数计算而来的。这次没有召开民众大会,是由镇长等少数人拍板。刘向阳当然不能认可,他向县参议会申述说:
 
“对于摊派积谷数,民殊诧异。原来的议决案纵要另行变更亦应重新召集民众公议宣告,使一般民众心悦允服。这样不按规章,就说是经民众公议,试问何为公?民真不解也。”
 
刘向阳又说:
 
“重新召开二次会议表决应由各闾(同“里”)长协同该闾人民筹商,公正将捐数公开,并报审核,再行决定。商民并未见闾长之面,怎能就这样决定?”
 
刘向阳自移居到石屏南镇以来,各项公捐他认为对他是每多不平,为什么会这样?他认为此种情节,应是当道诸公不明瞭近年来他的遭遇,而仍把他视为殷实大户。殊不知在民国前后,尽管他置得田亩四份,计入原租三十二石五斗,但近年来为天时干旱,其租逐渐减少。收不敷用工。上年秋收仅收得拾伍石伍斗。他说这些“均有契簿可查考,倘有隐瞒甘愿充公”,这是他感到不平的事因。
 
更让他不平的是:他的粮食仅收得如此少数而尤应捐六石,而较他多收几倍之家不知又增加若干?每一次申述都说他田亩虽少,但有经商之收入,其在易武发财的名声不小。
 
刘向阳说:
 
“以他现下之境况,真是愧不可言。别人是真富足,他则是徒负发财之虚名。在石屏做商业的怎可能与在个旧开厂做矿发家之人相比,这不啻天壤之别。”
 
大名鼎鼎,在易武做茶的“刘老太爷”真是“徒负发财之虚名”吗?估计镇上,县里是不会相信的。
 
早在1913年6月,石屏县修建小河底河铁索桥时刘向阳就是列为劝捐名单上的富商。
 
刘向阳明白尽管发了那么多牢骚,不讲明自己的资产及收入,估计现在和今后依然过不了关。这样刘向阳就写下了一份与杨吉三两家合伙、分伙及所得资产的情况。
 
三、刘向阳杨吉三合伙与分伙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三月,刘向阳为减免积谷数额给石屏县参议会议长丁某、副议长杨某写信反映说:
 
“民自合伙营业迄今二十余年,除用费外于宝秀吴家营建盖祖祠一院,并现住之屋,迨至上年分伙仅分得易武山道田产等项,共合旧滇币三万三千零伍拾陆元二角。又分得屏道旧滇票一万九千三百二十四元七角。概有簿可凭。岂料时运乖舛,两年损失牲口三十二匹,又加茶业亏折约计共损失旧滇票四万余元。如不缕晣陈明,诚恐当道绪公误会,尚谓召之堕吝,不明大义,兹已送交公仓内积谷三石四斗,而尤时来所逼,为此将下情具文,声请开会讨论民面之积谷应如何办理。”
 
在这段文后,他附呈了粘单一张,将他移居南镇所置产业十分详细地一一列陈。
 
这些产业有:
 
“宝秀吴家营建盖祖祠一院;南镇建盖住屋一所。所购田产有:左佳,青龙寺田一份,计田四坵,原租七石(同“担”);XX簸箕营一份,计田四坵,原租八石;小西山田一份,蚂蝗塘二小坵,原租七石五斗;马家山田一份,原租十一石。以上四柱共合原租三十三石伍斗。(大约合四千多斤粮食。笔者注)去岁秋收通共收得租谷拾伍石伍斗,均有流水薄登记可稽查。”
 
吴家营的刘家祖祠现在何处还待考。石屏“同庆号”大院分伙后一半归刘家所有,一半属于杨家。一些文章在没有史料依据时想当然地认为这是刘向阳的资产,甚至是豪宅,这显然不够严谨。
 
刘向阳还说:
 
“始自光绪二十六年同杨姓合伙营业,全款除置得田业外,建盖得房一所。至民国二十一年分伙,分得易武山道产业银货外,账共合旧滇票叁万二千零伍拾陆元二角(此处应为33056.2元)。又分得屏道旧滇票一万玖千三百二十四元七角。二共合实分得旧滇票伍万二千三百八拾三元正(此处应为51380.9元)。如不据实陈述陈报在一般民众心目中不知存有若干。每本镇捐款均列甲等前瑕。”
 
以上这段话十分重要。第一,它明确了刘杨两家的合伙事实并有了具体的时间线段“始自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同杨姓合伙营业……至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分伙”;第二,它让我们了解了刘向阳在石屏及易武所分得的资产,这也就相应得知了杨吉三所分得的资产。第三,留下了两人所分得资产的大概规模数额。在这里,刘向阳分得的“易武山道产业、银货外,账共合旧滇票叁万二千零伍拾陆元二角。”这个账面与后人对易武“同庆号”的评估,实在相去甚远。
 
1958年10月,云南边疆民族工作队在对易武调查中记录了易武商业资本的情况。调查结果形成了《易武商业资本的特点》的报告。报告中记录:
 
“在同庆号的山地、茶地上进行劳动生产的不管男女劳动力,每人每年必须向‘同庆号'缴纳3斗谷子,作为‘租子'。‘同庆号'每年收租谷达几千石(每石320斤)。”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就按二千石算,收租也达到了惊人的六十多万斤。在易武这个田地极少的山头,这个数据估计是刚从雨季中捞出来的。
 
民国时期,石屏县对刘向阳在易武的资产根本不可能为了积谷而去落实,这超出了其权力范围。
 
为了极力减轻在石屏交纳积谷的数额,刘向阳积极申报他的各项损失:
 
“民国二十二、三年(1933、34年)所赶骡马共染症损失三十二匹,约合旧滇票三万余元;自茶山二十二年冬至二十三年(1933、34年)春所放石屏茶担,经由“同兴昌”截走,计损失旧滇票一万二千三百七十四元三角。二柱共合损失旧滇票四万二千三百七十四元三角。”
 
从刘向阳自己写下的文档中我们获得了许多重要的信息,“同庆号”的历史第一次从直接当事人的口中留下了宝贵的史料。
 
刘向阳对自己在石屏的资产无从隐瞒,但对自己在易武的资产文档中确有很大的矛盾之处。如他说1932年分得“易武山道产业银货外,账共合旧滇票叁万二千零伍拾陆元二角。”而所报1933年、34年易武的损失就达“四万二千三百七十四元三角。”况且,他的骡马也不可能死尽,茶叶虽被“同兴昌”截走一批(应是两方的债务纠纷),但也继续在做。
 
综上所述,1900年,刘向阳与杨吉三合伙,至1932年两家散伙,共三十余年。
 
开初,“同庆号”为刘家所创,故刘向阳使用的牌号就是“同庆号”,而杨吉三则使用自己的“光裕泰”牌号。所以现今香港留存有“总发行云南石屏光裕泰、制造厂易武同庆号主人谨识”的商标。(详见笔者《石屏杨吉三与“同庆号”》一文)后来,“同庆号”影响日益扩大,杨吉三不再以“光裕泰”的面貌出现,而是打出了“杨同庆”牌号,刘向阳则成为“刘同庆”。刘杨两家分伙后“同庆号”牌号并没有为哪家独占,《云南同庆号龙马内票》刘杨两家分别继续使用都是可能并且合法的。
 
四、尾音
 
分伙后,刘向阳易武“同庆号”所经营的也不仅仅只是茶叶一项,它赚钱的手段和门路还有很多。还加上刘家与易武土司有联姻关系而带来的特权,也是易武其他商号无法企及的。
 
1930年,官府对易武茶商统计时,“同庆号”刘葵光(刘向阳)有马30匹,牛30头,年产茶叶700担,茶号资金20万元。资金虽不如向绳武(向质卿的儿子)多,但制茶却在易武为第一位。
 
自古起家艰难,败家易。从清代开始,云南普思沿边一带种鸦片为家常便饭,也是部分边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来源。滇省“云土”享誉全国,瘾君子遍及城镇乡村。刘向阳“刘老太爷”在易武自然是个中翘楚。浮华随烟枪逝去,明月依旧照亮青山。刘家的败落有此一端。
 
1945年,刘向阳已于上年死去,易武商业经营情况统计时“同庆号”刘鹤年(刘向阳之子)的资金仅为3千元,其已无力自行销售茶叶,而是“当地收购,转卖给马自侯”。与其相比,“乾利贞”的刘幼清资金为2万元,还在“当地收购茶、棉销石屏”。这个资金统计可能不完全精准,但相互比对也可看出“同庆号”在商业上的衰败。
 
元人有曲,山依旧好,人憔悴了。易武“同庆号”的彻底消亡不远了。
 
李路
 
2020年11月3日第一稿
 
2021年7月28日第三稿
 
本文基于多份民国时期档案,呈现当年普洱茶大商号易武同庆号合伙与分伙的过程,从中可以了解到当时易武普洱茶的发展状况,也可以从侧面了解当时的茶叶大商号的财产情况。
 
作者简介:
 
李路,云南茶马古道学会特约学术委员,自由撰稿人。
 
2005年发起组织云南普洱茶产业诚信自律活动并发表全行业《昆明共同宣言》。2007年参加第二届普洱茶国际研讨会发表《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论文。此后十余年专注民国云南茶业历史,先后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数十篇。2019年撰写的五篇文章收入云南省档案馆出版专著。
作者:佚名
日期: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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