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的提高,茶叶质量安全状况已直接关系到茶叶产业的发展和茶叶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在国内市场,1997年国家市场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绿茶仅为20%、花茶为55%;1998年再次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龙井、碧螺春和铁观音均为20%,黄山毛峰40%,花茶26.4%。加之,当时有国内新闻媒体报道“喝茶等于喝农药”、“喝茶当心铅中毒”等,导致广大茶叶爱好者消费信心下降,对茶叶产业造成了较严重冲击。
在国际市场,欧盟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农残标准,茶叶中农药残留标准值大幅度降低。据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监测,如按欧盟新农残标准判定,1999年我国茶叶氰戊菊酯超标率为53.4%;甲氰菊酯超标率为34.7%;优乐得超标率为19.5%;三氯杀螨醇超标率为12.2%。由于农药残留问题,导致我国茶叶出口欧盟受阻。
可见,实现茶叶无公害化生产和安全消费,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茶农收入,促进茶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我国虽然已正式成为WTO成员国,但茶叶出口仍有可能面临进口国或地区的歧视性技术限制,实现茶叶无公害化生产是打破“技术壁垒”的有效措施之一。
因此,茶叶被列入了农业部于2001年启动实施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首批74个农产品之一。“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目标是要通过8-10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全国主要农产品的无公害化生产和保证消费的基本安全。该计划将以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市场准入为突破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通过对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来实现生产和消费的无公害。无公害茶叶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制定出的,遵循“从土地到茶杯”的全过程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