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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古树贵在生态,为何还有茶农毁林种茶?
2011年至2019年3月,勐海一村民为种普洱茶,砍伐林木近千株,非法占用林地共三十余亩,附近的原始森林十不存一。
 
2013年至2016年,易武镇一村民砍伐林木152株,围剥树皮98余株,毒杀林木213株,当地植被遭受灭顶之灾。
 
2015年春茶季,某知名普洱茶企组织野外烧烤大会,地址居然选在明文禁火的贺开古茶园,引人民日报痛批,一时间舆论哗然。
 
2019年,由于种茶毁林行为屡禁不止,国家林草局中央督导组,奔赴云南督查毁林案件,云南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草局联合开展古茶树保护整治行动。
 
回顾下往年的新闻,种茶毁林,毒杀树木等破坏茶山生态的事件可谓是屡见不鲜。茶友们在心痛的同时,相信也会有不少疑问:
 
茶山古树茶贵在生态,为什么这些茶农还要毁林开荒,这不是自砸饭碗吗?这些恶劣现象,如今有得到整治吗?有哪些难点限制了古树茶的保护?
 
茶农的无意伤害
 
对于茶农而言,十多年前,古树茶青得来的那点收入,只能用来换点盐巴,而如今,古树茶已经成了全家收入来源的重中之重,能盖新房,娶新娘,奔小康。
 
虽然古茶树成了摇钱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由于缺乏生态认知和现代管理知识,很多茶农在无意中就伤害了这些宝贵的自然资源。
 
据观察,目前茶山上的古茶树伤害,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竭泽而渔式的过度采摘;二是管理不当造成的好心办坏事;三是无意中破坏了茶园的生态。
 
首先,古树茶的爆火是近十年来才有的事,很多茶农吃不准未来的行情,认为现在多采点就是多赚点,不过随着古树茶行情价的逐年升高,这点也大有改善。
 
更让人担忧的是,有些茶农出于各种原因,与茶企或茶商签下了为期数年的承包合同,商人逐利,基本都会对古茶树进行竭泽而渔式的开发,以获取最大利益。
 
比如不顾茶树生长节律,将树上的新芽老叶统统掰下,品质不高的夏茶也一样采,尤其是只被承包一年的古茶树,更是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榨取最多利益”。
 
还有些茶农认为古树茶价格金贵,应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其健康生长,如大量使用粘虫板等生物防治技术,反而打破了茶园里食物链条的平衡。
 
更有些短视的茶农,将自家古树茶周围的乔木植物盗伐殆尽,认为这样能给予茶树充分的生长空间,殊不知其实是给茶园的生态环境带来了灭顶之灾。
 
好消息是,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古树茶价格的提高,这些乱象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随着古树茶知名度的提高,又带来了一个更复杂的问题:如何兼顾古树茶的开发与保护。
 
茶山的规模开发
茶山的少数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着对古老茶树的图腾崇拜,会尊称其为母树、茶祖、茶王,如今已形成了完整的信仰体系,具有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
 
同时,古树茶也是茶农们赖以为生的经济林木,既要充分保护,又要合理开发,这就为古树茶价值的进一步拓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就是茶山的规模性旅游开发。古树茶火在生态,而茶山生态又十分优异,地方政府和一些茶企很早就在规划茶山旅游的相关项目。
 
一方面,茶山旅游背靠文旅赛道,对于茶企来说,可以起到品牌宣传作用,对于政府来说,可以助力脱贫攻坚,对于茶农来说,也可以成为发家致富的新法门。
 
独特的原始气息,浓厚的少数民族风情,吃住一体的普洱茶深度体验,而且普洱茶爱好者对茶山本身就有朝圣情怀,这些都为茶山旅游盈利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另一方面,茶山旅游的受众面小,季节性又很强,也存在破坏生态,触碰当地茶农利益的风险,茶山旅游前期的投资回报期漫长,也是很致命的一点。
 
比如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贺开古茶园”文化旅游项目,这是六大茶山茶业与勐海县政府当年合作开发的一个重大工程,双方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
 
让人始料未及的是,项目开展时就受到了当地村寨的极力抵制,茶农们认为如此大规模的动土,必然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降低古树茶的品质。
 
而六山方面也是据理力争:项目确实选在了古树茶密集的茶园附近,但这正是未来的一大卖点,而且已经通过了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林勘报告等审核要求。
 
两帮人马僵持不下,最后还是六大茶山再三让步,将景区规划书前后修改了7次,建设用地规模也是从300余亩一路缩减至70多亩,此事才算善终。
 
古树茶保护痛点
这次事件,充分说明了古树茶保护的一大痛点:责任不明,法律空缺,劝解为主,轻拿轻放。其折射出的,是茶企/茶商,茶农与政府这三个主体的各自为营。
 
其中茶农与古树茶的利益是最直接最密切的,也是最有保护积极性的主体,但话语权却相对较低,由于缺乏法律支撑与管理意识,有时还会好心办坏事。
 
茶企与茶商则是相对灵活的,根据自身经营策略,政府和茶农监督力度的不同,会对自身购下的古茶树悉心保护,也会对短期承包的古树茶竭泽而渔。
 
而地方政府的定位则是最复杂的,很多时候政府都是地方保护政策的组织主力,但在政绩考核与招商引资时,也可能会成为茶山规模化破坏的推动者。
 
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令人堪忧,古茶树属于栽培型茶树,而只有野生大茶树和过渡型茶树,才适用我们国家的森林法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同时,绝大多数的古树茶又生长在乡野山间,无法纳入城镇“ 古树名木”计划,因此在很多时候,保护古树茶是无法可依的,只能实行劝诫和软管理。
 
2011 年西双版纳州曾颁布《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临沧市等地也出台过类似的政策,但相较于古树茶的巨大价值来说,地方法规的层级显然是不够的。
 
而且在保护古树茶上,不仅法律存在空白,基层落实起来也是困难重重,如勐海就被曝出过县林业局一年只有5万的保护经费,却要保护近5万亩古茶园。
 
茶农生态意识淡薄;茶山资源开发受阻;保护主体责任不明;明文法律大片缺失;基层执法困难重重。在保护古树茶上,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作者:佚名
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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